项目概况
本溪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采购特种设备水罐消防车及装备器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521-00604
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采购特种设备水罐消防车及装备器材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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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整车 ★1、车辆交付提供工信部“水罐消防车”产品公告和整车检验报告(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满载总质量:≤12000kg。 3、装水容积:≥3500L。 ▲4、外廓尺寸:≤6350×2350×2900(mm)。 (二)底盘 ▲1、发动机额定功率: ≥125kW。 ▲2、发动机排量: ≤2.5mL。 3、座位:驾乘员人数:2-3 人。 ▲4、轴距:≤3800mm。 5、座椅均配备安全带。 (三)上装 1、器材箱:防腐蚀性材料制成或表面经防腐处理;卷帘门:拉杆式,所有卷帘门均可采用同一把钥匙开启;内部照明:LED 照明 灯带。 2、车架所有暴露在外的非耐腐蚀金属材料的表面均要做防腐蚀处理(技术规格书验证)。 (四)罐体 ★1、水罐容积/载水量:3500L-4100L/3500kg-4100kg。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材质:采用防腐蚀材料或经防腐蚀处理, 底板≥4mm,前后封板、侧板、顶板及隔板≥ 3mm;结构:内部设有纵、横隔板, 底部设有纵向托梁。 (五)消防泵 ▲1、连续运转额定工况试验流量、试验出口压力≥40L/s@≥1.0MPa。 ▲2、引水装置最大真空度: ≥85kPa。 ▲3、引水装置引水时间:<60s。 ▲4、最大吸深时泵的性能流量≥20L/s。 5、引水器型式:(活塞或刮片)真空泵。 6、吸水口:设置满足水泵最大流量要求的吸水口接口、吸水管,同时配≥7m 免接式快速吸水软管。 7、注水口:左右侧 DN80 各≥1 个; 出水口:左右侧 DN80 各≥2 个。 (六)消防炮 ▲1、试验喷射压力流量≥30L/s@≤1.0Mpa。 ▲2、射程:≥55m 。 ▲3、水平回转角:≥350 °。 (七)其他 1、交车时应符合用户单位上牌的有关要求; 按照消防车辆现行喷涂标识规定对车身进行喷涂。 (八)随车文件 整车操作使用说明书及光盘(中文)、底盘操作使用说明书及光盘(中文) 、整车操作 维修手册(中文)、底盘操作维修手 册(中文)、底盘质量保修卡、底盘合格证、发动 机号码拓印件 2 份、底盘号码拓印件 2 份、随车器材清单、消防车合格证、 消防车跟踪 服务卡、消防车交接清单、车上阀门、开关、按钮等指示、铭牌应标注中文、零部件目 录、各类装置平面图、全图、水路图、电路图(各附中文)、其他:整车参考外形图、 结构图、效果图。 (九)其他(配件) 1、随车随车器材满足 GB7956.2-2014 标准中表 3《器材配备表》(不含 19 至 22 项)要求。 科学设置器材放置空间,满足随车器材增加器材的放置要求。车顶左侧放置二节拉 梯及挂钩梯;车顶右侧设置器材箱, 可放置 无法在车厢内放下的器材。 轮胎配有原装、原尺寸备胎。 2、随车配消防水带 ★2.1、水带符合 GB 6246-2011《消防水带》标准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验)机构出具的型式检测(验)报告复印件及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2、设计工作压力2.0MPa,爆破压力≥7.1MPa ▲2.3、扯断伸长率:水带衬里的扯断伸长率≥330%;扯断强度:≥56 MPa 2.4、单位长度质量 ≤320g/m 2.5、材质:涤纶长丝/涤纶长丝-聚氨酯 2.6、水带与接口连接方式:采用液压机扣压连接或钢丝扎口 2.7、轴向延伸率 ≤2% ,直径膨胀率≤3% 2.8、水带编织层与衬里之间的附着强度 ≥42N/25mm ▲2.9、热空气老化性能:水带的爆破压力≥95%,衬里的附着强度不应低于老化前测定值的114% 2.10、水带长度 20 米(公差+0.2 米),水带公称内径为 63.5㎜(公差范围 0+2mm) 2.11、耐磨性能:耐磨试验后,水带在相应的设计工作压力下,不应发生渗漏或破裂。 2.12、水带与消防接口连接性能: 在其试验压力下,水带与消防接口连接处不应发生渗漏,爆破或滑脱。 2.13、接口:采用铝合金接口(或优于)。 2.14、数量不低于10盘。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历日内供货及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58400
最高限价(元):35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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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器材消防头盔
1.整体要求
★1.1符合XF(GA) 44-2015《消防头盔》标准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验)机构出具的检测(验)报告复印件及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外观及材质
2.1为半盔式头盔,由帽壳、佩戴装置及附件(面罩、披肩)等构成,浅色透明面罩,粘贴19式消防帽徽。颜色:黄色、红色。
2.2材质:帽壳材质为聚酰胺材料(PA66),缓冲层及下颏带材质为对人体无毒、无自然伤害的阻燃材料,面罩材质为聚亚苯基砜(PPSU)。帽壳为一次性注塑成型。
2.3披肩:应为装卸式,采用芳纶阻燃面料复合的三层结构,颜色为藏蓝色。
2.4滑轨:盔体两侧设黑色多功能模块化滑轨,耐高温阻燃材质。
2.5反光标识条:荧光黄色,荧光桔红色。
3.技术要求
▲3.1冲击吸收性能:高温预处理,最大冲击力≤2350N;辐射热预处理,最大冲击力≤2450N;低温预处理,最大冲击力≤2600N;浸水预处理,最大冲击力≤2650N。
3.2阻燃性能:头盔经高温实验后,下颏带损毁长度≤6mm,续燃时间0s;披肩损毁长度≤22mm,续燃时间0s;面罩续燃时间 0s;各部分均无熔融、滴落现象。
3.3电绝缘性能:帽壳泄露电流≤1.0mA。
3.4下颏带抗拉强度:延伸长度≤17mm。
3.5侧向刚性:帽壳最大变形≤21mm,卸载后变形≤3.5mm,帽壳无碎片脱落。
3.6面罩光学性能:面罩透光率≥80%(浅色)。
3.7披肩防水性能:耐静水压>17kPa。▲3.8质量:≤1100g。
等,详见技术规格偏离表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历日内供货及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4日23时59分至2025年11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政府路145号观音阁街道办事处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存储、邮件加密文件等形式,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 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育才街17号
联系方式:024-46859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众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好街同方广场A3805室
联系方式:024-31890749
邮箱地址:lnzrzb@126.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崇山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众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3010094092000032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15840103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