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2025年气化渣和污泥综合利用处置及转运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HX-QT-GX-2025-014)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2025年气化渣和污泥综合利用处置及转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是以煤为原料年产“40万吨合成氨、70万吨尿素、20万 吨甲醇”产品的煤化工企业。招标人气化车间现有3台85m3/h水煤浆气化炉(两开一备),24 小时连续运行生产,每天产生气化粗、细渣量约为600t;供水车间每天产生污泥约40t,以 上气化渣和污泥年产生量约19万吨,招标文件中气化渣、污泥的产生量为预估量,具体以 招标人实际产生量为准。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产品为招标人生产现场所产生的气化渣(粗 渣和细渣)以及污泥,包含24小时不间断气化渣和污泥的装车、运输和周边区域卫生清洁
等。服务期限: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履行,履行期限为12个月;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包 括但不限于邮件、函件)形式指定合同实际起始日期,合同终止时间相应调整为起始日期加12 个月届满之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2025年气化渣和污泥综合利用处置及转运项目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2025年气化渣和污泥综合利用处置及转运项目招标公告)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3.2投标人自己处置的,应具备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或合规填埋处置场的 环评批复文件、环评报告、环评验收文件、排污许可证,确保处置活动符合环保规范。 3.3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置的,第三方必须具备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或合规填埋处置场的环评批复文件、环评报告、环评验收文件、排污许可证,还需提供与第 三方综合利用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处置单位营业执照等资质资料。
3.4投标人需具有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气化渣或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 的相关业绩,至少提供合同一份(投标时须单独提供合同原件以备核验。合同需真实完整, 不可缺页。合同履行期限须达到10个月及以上),所提供的合同须清晰可辩,不提供合同的 或提供的合同均不真实、不完整及不清晰的视为废标。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 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3.6投标人财务资质审查须提供的财务信息由以下两项任选其一:
(1)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标截止前三个月内)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和2024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 告、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招标项目投标:
3.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如为失信投标人,则谢绝投标;
3.9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参与的投标人,请将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 身份证、联系方式(需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等完整并清晰可辨的身份证明资 料,发送到招标人邮箱。招标人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对身份和 联系方式明确的潜在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