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检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21000202502000066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NY-ZC-20250919-02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3.68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泰安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泰环境发〔2025〕25号)要求,对宁阳县化工产业园、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重点污染源等开展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检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资质认定证书;3.2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仅允许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仅允许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6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售价:0元,根据财库〔2019〕38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请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时 间:2025年10月14日09时00 分(北京时间);
地 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递交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及媒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监督部门:宁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538-5631357。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王永志,联系方式:0538-2931588。
2、温馨提示: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10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
地 址:宁阳县团结路691号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0538-5621657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阳县金阳商贸城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0538-29315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