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滦平县新硕农业棚室智能化装配式大棚项目二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滦平县新硕农业棚室智能化装配式大棚项目已由滦平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滦数政投字〔2026〕8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滦平县大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滦平县大屯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17809.22平方米,新建装配型智能温室8座及其附属设施,温室大棚总建筑面积8421.98平方米,每座日光温室旁建设耳房一座,耳房总建筑面积72平方米,配电室建筑面积22.84平方米;配套智能化管控系统建设,同步完善园区供水、供电等基础配套。??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备采购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19 09:00至2026-09-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链接])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10-09 09:00,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链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承德鑫正招投标代 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滦平县滦平镇丽景佳园小区C座四层401室电子邮箱:xinzhengzb@[链接]:程明电话:0314-8582916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滦平县 农业农村局
电话: 0314-8583800
电子邮箱: /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使用第三方平台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滦平县大屯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承德鑫正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滦平县大屯镇 | 地址: | 滦平县滦平镇丽景佳园小区C座四层401室 |
| 邮编: | 068253 | 邮编: | 068250 |
| 联系人: | 李木子 | 项目负责人: | 程明 |
| 电话: | 0314-8720126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4-8582916 |
| 传真: | 0314-8720126 | 传真: | 0314-8582916 |
| 电子邮件: | datun8720126@[链接] | 电子邮件: | xinzhengzb@[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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