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黎城县丹泉河谷“一廊三区”和美乡村建设乡村振兴项目(二期)
总承包(EPCO)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NQ14042620251211000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省黎城县丹泉河谷“一廊三区”和美乡村建设乡村振兴项目(二期)
总承包(EPCO)(招标项目编号:NQ140426202512110003),已由黎城县发改
工信和科技商务局(黎发科审发【2025】46号、黎发科审发【2025】53号)文
件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000万元外,其余部分由
县财政自筹,招标人为黎城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西井镇。其中,寨上原乡院落位于源泉村古
村落北侧;丹泉河谷垃圾压缩转运站位于黎城县西井镇五十亩村,地处南委泉
河的北侧、盛源沙厂(已废弃)下方区域;勾臂垃圾箱分别设置于源泉村、源庄村、
寺底村、北河南村、五十亩村、石壁底村,每个村设置2个,共设置12个;勾臂
垃圾车每个村设置1个,共设置6个。
1、寨上原乡项目:
延续一期项目,在三个地块中续建3套住宿设施(共8个院落),地块一新建
1套住宿设施(共5个院落),地块二新建1套住宿设施(为1个院落),地块三新建1
套住宿设施(共2个院落)。8个院落的总建筑面积为1350.96㎡。建设内容包括土
建施工与室内外提升及水电暖等场地配套工程。
2、丹泉河谷垃圾治理项目:
(1)分散垃圾收集设施配置:为实现村庄垃圾就近收集,在6个村庄各配置2
个容积为3m³的勾臂垃圾箱,共计12个,满足各村日常生活垃圾暂存需求;同
时每个村配套配备1辆小型勾臂垃圾车,用于村内垃圾箱与集中转运站之间的
短途垃圾清运,提升收集环节的灵活性与效率。
(2)集中垃圾压缩转运站建设
为实现丹泉河谷6村垃圾集中处理与高效外运,规划建设一座建筑面积
126.56㎡的垃圾压缩转运站。站内核心配置2个18m³移动式垃圾压缩机(单个容
纳15t垃圾)。同时,配套除臭喷淋系统(解决异味、保障空气质量)、智慧用电
系统及1辆18t天然气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在场地南侧、东侧及东北侧新建总长
约49.15m的挡土墙,支护高度约6m。
建设地点: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西井镇
计划工期:5个月
招标内容与范围:从该项目规划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
有工作,包括规划设计咨询辅导及改进完善、产业前期运营辅导、施工图设计、
工程施工及安装、项目验收、最终交付和前期运营辅导等所有工作, 按一个标
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
3.1.1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
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全过程建设辅导和前期运营辅导要求:具有丰富的乡村振兴、旅游规
划设计经验并提供近五年项目业绩至少1份,提供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3.2.1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国家注册类执业资格,
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
工程的项目经理;
3.2.2 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
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3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设计类中级工程师
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平台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等名单。(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4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罪查询结果告知截图(查
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如是
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5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6投标人企业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7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是联合体各
方均提供,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的投标。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9.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9.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
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各方义务;
3.9.3 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
标。联合体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约定各方拟承
担的工作和责任;
3.9.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
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
其投标和此有关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9.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
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 月 12 日至2026年1月6日
获取方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
(https://***/)%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6日09时30分
递交方法: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
省·长治市)(https://***/)%E4%B8%8A%E9%80%92%E4%BA%A4%E5%8A%A0%E5%AF%86%E7%9A%8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
递交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
(https://***/)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月 6 日09时30分
开标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具体流程详
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下载中心《建设工程远程开标用
户手册》;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准备好CA锁,确保网络环境良好及电脑运行正
常等相关工作,保证远程开标会议的顺利进行。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1.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单位:黎城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接收地址:黎城县桥北路88号一楼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8635561591
九、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黎城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 址:黎城县桥北路88号二楼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355-6589998
电子邮件:lcxnywyh@163.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黎城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地
址:黎城县桥北路88号一楼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18635561591
电子邮件:lcxfpb2012@163.com
代理机构:山西嘉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太行东街街道滨河写字楼 238 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7803553332
电子邮件:86765815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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