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5SC1004615-2 |
|---|---|
| 项目名称 | 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剑南大道南段1299号34栋8号住宅转让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6,062,70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2026-01-06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转让的提示提醒内容: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其它披露事项:1.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标的物不存在抵押、担保、融资、出租等他项权利状况。特别提示:本次转让标的日常维护状况一般。因长期闲置,存在局部房间吊顶漏水、局部地板被水浸泡,阳台排水管堵塞,有部分阳台积水倒灌入房间地板的情况。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这一情况及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2.转让标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实际面积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成交及成交金额。3.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如因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或自身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均不予退还。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结构、过户、租赁情况以及转让标的接收等)。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5.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需到标的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确认无误后与转让方或转让方指定代理人签订《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受让方凭双方签字盖章的《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到西南联交所办理报名事宜。6.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且西南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交易标的的交接与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涉及到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7.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资产交接之日起,转让标的由受让方负责管理,同时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所有的管理义务和责任。移交之日前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气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移交之日后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气费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8.本次转让价款为含税价,交易成功后,转让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开具发票。9.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收到生效的《产权交易合同》、全部交易价款以及转、受双方的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10.看房联系人:孙老师 1598209597911.其它内容详见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交易合同》《资产信息表》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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