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国际陆港中欧班列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新能源调车机购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国际陆港中欧班列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已由高邑县行政审批局、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以高审投备〔2024〕41号、冀交招核字[2026]E04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北省国际陆港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50%财政资金5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新能源调车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石家庄国际陆港中欧班列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新能源调车机购置
2.1.2 供货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3 供货安装周期:自合同签订后70日历天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2.1.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供货要求。
2.2招标范围: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调试验收,以及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规格书;共分为1个标,
具体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见下表。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新能源调车机 | 一、机车主要技术参数 传动方式:交流电传动 轨距:1435 mm 轴式:Co — Co 机车装车功率:≥2400kW 柴油机最大运用功率(装车功率): ≥1200kW 电池容量: ≥1200kW·h 机车速度:最大运营速度:100 km/h; 机车牵引特性:最大起动牵引力:≥500kN;持续牵引力:≥ 480kN。 机车具有动力电池组、柴油机单独驱动或二者共同驱动等三种工作方式。 (其他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台 | 1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3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一项新能源调车机销售业绩。(注:1、代理商和制造商的业绩可互用。2、以上业绩不包括制造商与代理商签订的合同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25年9月1日至今)不曾在新能源调车机销售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及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制造商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生产供货能力,代理商应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22日上午9:00至2026年 09月2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10 月 12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开标大厅([链接]:9090/BidOpening)”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盲”形式、远程异地分散评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提交异议。招标人:河北省国际陆港有限公司,联系人:刘经理,电话:0311-84086869;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李世卓,电话:0311-89871077,邮箱:gxzxhbyf@[链接]。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电话:0311-66726997 0311-66726995
电子邮箱:/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供交易主体使用。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国际陆港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高邑镇107国道与刘秀路交叉口西行500米路南(石家庄国际陆港1区20号)
邮 编:051330
电 话:0311-84086869
联 系 人:刘经理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
邮 编:100020
项目负责人:李世卓
电 话:0311-89871077
电子邮件:gxzxhbyf@[链接]
14、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身份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3年内(2023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一项新能源调车机销售业绩。 |
注:1、代理商和制造商的业绩可互用。2、以上业绩不包括制造商与代理商签订的合同业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25年9月1日至今)不曾在新能源调车机销售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评标办法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 (3)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累计合同金额高的优先。 |
2.1.1 | 形式评 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如企业名称有变更的,应提供相关部门合法批件的复印件。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须知前附表3.7.3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
备选投标方案 | 未提供备选投标方案 | ||
其他 | 制造商及其委托的代理商未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供货安装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供货安装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投标产品及相关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条件、标注“★”的条款 | ||
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项规定 | ||
分包 | 投标人未对本项目分包 | ||
技术部分(暗标) | 符合投标人须知3.7.3(B)暗标编制要求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36分 技术部分:34分 投标报价:30分 其他评分因素:/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2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数量小于6家时,不去掉最低和最高的报价;当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数量大于等于6,去掉1个最低报价及1个最高报价。)(保留两位小数)。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 | |
2.2.4 (1) | 商务评分 标准(36分) | 业绩(6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3.6分; |
每增加1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供货业绩加1.2分,最多加2.4分。 | |||
产品性能及配置水平(20分) | 产品技术性能优良、可靠,配置水平高,科学合理,得16.0—20.0分 | ||
产品技术性能及配置水平良好,基本满足要求,得12.0—16.0分 | |||
产品技术性能及配置水平一般,基本满足要求,得12.0分 | |||
缺项 0分 | |||
主要部件情况 (10分) | 主要部件性能优良、可靠;得8.0—10.0分 | ||
主要部件性能良好;得6.0—8.0分 | |||
主要部件性能一般;得6.0分 | |||
缺项 0分 | |||
2.2.4 (2) | 技术评分 标准 (暗标) (34分) | 质保期服务承诺(10分) | 质保期服务承诺包含整体质保、机组质保、信息系统质保等。服务措施完善,服务承诺具体详细完备,可行性强,得8.0-10.0分 |
服务措施和服务承诺较为具体、详细,可行性较强,得6.0-8.0分 | |||
服务措施和服务承诺一般,可行性一般,得6.0分 | |||
缺项 0分 | |||
质量保证承诺 (9分) | 产品的质量保证承诺描述清楚,内容详细、项目措施明确、先进,可操作性强,得 7.2—9.0分 | ||
产品的质量保证承诺描述较清楚,内容较详细、项目措施较明确,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得5.4—7.2分 | |||
产品的质量保证承诺描述一般,内容一般、项目措施可操作性一般,得5.4分 | |||
缺项 0分 | |||
设备培训服务 (5分) | 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培训计划优秀,得4.0-5.0分 | ||
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培训计划良好,得3.0-4.0分 | |||
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培训计划一般,得3.0分 | |||
缺项 0分 | |||
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10分) | 有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及服务违约承诺完善可行,售后人员配备,有应急解决方案,措施科学可行,得8.0-10.0分 | ||
售后服务承诺较完善,提供的应急解决方案较好,措施较完善,得6.0-8.0分 | |||
售后服务承诺较完善,提供的应急解决方案一般,得6.0分 | |||
缺项 0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30分) | 评标价得分 (3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3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3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E2=0.1。 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2.2.4 (4) |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 / | |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 |||
3.2.5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情形的(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应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形的(均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
3.2.2款 | 评分分值 |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增加3.2.4款 | 异常低价 |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0%,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或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 |
增加3.6款 | 投标文件雷同性分析 | 评标委员会发现以下情形时,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解释说明并提供 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雷同、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雷同、投标文件制作计算机 MAC 地址雷同、投标文件制作计算机硬盘序列号雷同、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雷同、投标文件解密 IP 地址雷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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