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睢宁县城区防洪排涝提升工程二期已由睢经济发投〔2024〕12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已落实,项目法人为睢宁县水务局城建项目建设处,招标人为 睢宁县水务局城建项目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睢宁县城区防洪排涝提升工程二期(四标段、五标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睢宁县城区。
2.2工程投资估算约为:约4500万元。
2.3项目总体建设内容:(1)云河治理总长8.7公里;(2)拆建公园桥,采用1-16米简支预应力空心板梁,桥面总宽10.5米;(3)永昌路桥涵,中山南路桥。
2.4招标范围: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安全管理”以及其他方面工作)。
2.5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
2.6本工程监理招标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①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②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必须在本企业注册,③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3)投标申请人业绩:
投标申请人自2020年8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总投资大于或等于2000万元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原件扫描件为准,二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签订的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标注的投资金额为准。
(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 。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县支行;
账户号:93200501012839668300189;
开户名: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已延长。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4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5、招标文件获取
5.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9日。
5.2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于2025年8月29日 17 时前登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5.3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9日 17时30分,逾期将无法下载。
5.4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9月12日 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 投 标 人 应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登 录 徐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远 程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参与开标。
6.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 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4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睢宁县水务局城建项目建设处
地址:睢宁县商务服务中心11楼
联系人:张科长
电话:0516-8037558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 SOHO3 号楼 17 层
联系人:范工
电话:0516-83906677
11、监督部门:睢宁县水务局
电话:0516-67031770
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