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32026HB1000001 |
|---|---|
| 项目名称 | 巴东县拓能爆破工程有限公司75%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湖北凯龙工程爆破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75 |
| 挂牌价格 | 292.5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20 |
| 挂牌日期 | 2026-01-08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缴至光谷联交所荆门公司指定账户。3.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荆门公司在收到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4、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调查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资产状况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详细了解,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标的公司其他股东(以下简称“原股东”)不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1)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1个合格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该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应在收到光谷联交所荆门公司通知后在受让申请书报价的基础上再报一次价格(高于或等于受让申请书中报价),该价格将作为最终报价。若征集到2个及以上合格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则由非股东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产生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应以书面形式向场外的原股东征询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告知其产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并要求拟行权的原股东在规定的期间内应向光谷联交所荆门公司办理行权事宜,若该原股东行权的,则该原股东为最终受让方。若该原股东书面确认放弃行权的,或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则报价最高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2)挂牌期满,若同时征集到场内行权的原股东以及1个及以上合格非股东意向受让方的,则由场内行权的原股东与其他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共同参与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网络竞价(多次报价)中,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可以在当前价格基础上进行加价,原股东除可以在当前价格基础上进行加价外,还可以针对非股东意向受让方的报价选择行权(即同价报价)。竞价产生的结果即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方为受让方。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本项目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5]第1231号)及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1745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相关文件所披露内容,且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时无异议。3.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2)交易双方办理产权交易及变更登记手续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费用及向光谷联交所荆门公司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等),均由交易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3)本次转让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抵押及其他形式担保,也未被法院采取查封冻结措施或存在其他有碍股权转让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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