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浚县村银吸收合并数据迁移项目财务共享系统配合改造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郑州银行浚县村银吸收合并数据迁移项目财务共享系统配合改造
2.拟采购对象的说明
浚县村银吸收合并项目中财务共享系统相关数据迁移工作。
3.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次项目实施内容为基于郑州银行财务共享系统现有数据架构和功能服务,实现浚县村银异构数据向财务共享系统的平稳迁移,实施范围覆盖原系统主要业务功能,需保障上线后浚县村银能够使用郑州银行现有财务共享系统开展业务办理并确保业务连续性。第三方在不能获取系统源代码的情况下,无法顺利完成本次财务共享系统的开发任务。因此满足《郑州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采购项目的来源渠道单一,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或者监管机构、政府部门对项目或供应商有限制性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本项目采用单一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供应商名称:用友金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路9号院3号楼4层101-C18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论证意见 |
| 谷瑞霞 |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见附件 |
| 周利 | 河南人民出版社 | 副编审 | 见附件 |
| 陶永哲 | 河南城市规划技术服务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见附件 |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四、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18日8时30分至2025年11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5年11月18日8时30分至2025年11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异议反馈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
联系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0371-87517312
招标代理: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21号永和国际广场B区1806室
联系人:张凯慧、杨帅鑫、崔钟文
联系电话:15981856137
邮箱:15981856137@163.com
2025年11月17日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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