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第二批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8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852025000218
项目名称:2025年第二批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1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天,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如有违反合同要求或执行合同不力的,采购人将依据维保服务考核细则(响应本条即视为响应维保服务考核细则,供应商若有无法满足的须逐条列出)进行考核扣款或取消合同
采购包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天,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如有违反合同要求或执行合同不力的,采购人将依据维保服务考核细则(响应本条即视为响应维保服务考核细则,供应商若有无法满足的须逐条列出)进行考核扣款或取消合同
采购包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天,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如有违反合同要求或执行合同不力的,采购人将依据维保服务考核细则(响应本条即视为响应维保服务考核细则,供应商若有无法满足的须逐条列出)进行考核扣款或取消合同
采购包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天,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如有违反合同要求或执行合同不力的,采购人将依据维保服务考核细则(响应本条即视为响应维保服务考核细则,供应商若有无法满足的须逐条列出)进行考核扣款或取消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4: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18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计划备案号:51018525210200003573[2025]00271;
2.采购品目:C23120500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3.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27224330。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6.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签订合同生效后第183天支付1次,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6.60%
2、第二次付款,签订合同生效后第366天支付1次,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6.60%
3、第三次付款,签订合同生效后第549天支付1次,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6.60%
4、第四次付款,签订合同生效后第732天支付1次,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6.60%
5、第五次付款,签订合同生效后第915天支付1次,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6.60%
6、第六次付款,签订合同生效后第1095天支付1次,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7.00%
7.资格条件:(1)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8.本项目包1最高限价(元):5,100,000.00;包2最高限价(元): 2,580,000.00;包3:最高限价(元): 507,000.00;包4:最高限价(元): 1,350,0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简阳市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花园街医院路180号
联系方式:雷老师;028-27238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513
联系方式:李章田;028-85446608-8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章田
电话:028-85446608-8822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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