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PSA制氢装置低负荷运行改造项目运行程序改造招标以谈判方式进行,招标人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单家谈判。
二、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详见招标邀请函
三、投标人须知
1. 项目名称:PSA制氢装置低负荷运行改造项目运行程序改造
2. 项目业主(招标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
3. 合格投标人要求:见招标邀请书。
4. 招标方式:单一谈判方式
5. 谈判费用:响应采购文件的单位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投标人不得分包和转包。
四、相关要求:
1、需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制定具体方案;
2、改造方案需满足厂区涉及的各项国家标准、规范;
3、若有新增设备,供货设备必须是最新的、符合易燃易爆场所防护要求的,有相关检验检测标识。
4、涉及的软件无任何知识产权相关风险,且提供的使用权是终身的。
5、除光纤敷设、现场配电箱安装由招标人负责外,工作站组装、配电箱内接线、整体上电调试等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完成。
五、投保报价
1、投标报价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
2、本工程报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一律不再调整合同价款
3、投标总价包括:方案设计费、设备及软件采购费、维修费、调试费、知识产权服务费、后续服务费、管理费、利润、保险、税金、政策性调整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措施费用。
4、投标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5、投标单位根据市场行情自主报价,投保报价明细详见投标报价单。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投标方根据方案设计将设备、软件、配件送至施工现场,软件安装完成,系统调试完成后,支付投标方合同总额的90%,剩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一年,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一次性付清。投标方按要求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招标方办理付款手续,当月挂账次月支付。
七、 谈判
谈判小组对通过对相应人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并对响应人进行进一步的谈判,并要求响应人提交最终响应报价。响应人提交最终响应报价及其在谈判中做出的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八、评审办法
谈判小组在评审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及报价进行评议,并对响应人的投标进行谈判,二次报价,并按谈判最终结果向招标人提供推荐成交意见。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 10月16日下午14:00分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
2、逾期或者未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报价和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