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涿鹿县东风路小学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涿鹿县行政审批局以涿行审建审字【2025】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涿鹿县东风路小学,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涿鹿县东风路小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5393.91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4688.47万元,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7491.61㎡,新建、扩建、改建建筑面积为11228㎡。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新建男生宿舍楼一栋,建设筑面积为4269㎡;新建女生宿舍楼一栋,建筑面积为4868㎡;新建消防泵房一座,建筑面积为43㎡;原有乐学楼改建,改建面积为1290㎡;原有乐学楼扩建,扩建面积758㎡;同时配套建设院内硬化、绿化、给排水、消防、采暖、供配电等附属设施。建设地点:张家口市涿鹿县涿鹿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其中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相关专业二次深化设计)、相关变更设计、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技术文件编制以及项目实施、验收、结算、决算、维保过程中提供的技术服务等。施工内容:涿鹿县东风路小学二期建设项目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或黑名单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6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不少于2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以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除外);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4.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5.需要配备的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满足《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程总承包项目需要配备的人员要求。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其他: ① 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② 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③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④ 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⑤ 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⑥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24 09:00:00:00至2025-09-29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0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0000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0-1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2.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评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内投标人在电子平台自行解密投标文件,若在开标时间内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将为无效投标。4.招标业务咨询招标代理单位,电子投标操作咨询“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hbggfwpt/)%E2%80%9D%EF%BC%8C%E5%92%A8%E8%AF%A2%E7%94%B5%E8%AF%9D%EF%BC%9A4009980000%E3%80%810313-7680600%E3%80%825.%E4%BC%81%E4%B8%9A%E8%B5%84%E8%B4%A8%E7%AD%89%E7%BA%A7%E8%AF%B7%E5%8F%82%E7%85%A7%E4%BD%8F%E6%88%BF%E5%92%8C%E5%9F%8E%E4%B9%A1%E5%BB%BA%E8%AE%BE%E9%83%A8%E5%85%B3%E4%BA%8E%E5%8D%B0%E5%8F%91%E5%BB%BA%E8%AE%BE%E5%B7%A5%E7%A8%8B%E4%BC%81%E4%B8%9A%E8%B5%84%E8%B4%A8%E7%AE%A1%E7%90%86%E5%88%B6%E5%BA%A6%E6%94%B9%E9%9D%A9%E6%96%B9%E6%A1%88%E7%9A%84%E9%80%9A%E7%9F%A5%EF%BC%8C%E7%A1%AE%E4%BF%9D%E6%96%B0%E6%97%A7%E8%B5%84%E8%B4%A8%E5%B9%B3%E7%A8%B3%E8%BF%87%E6%B8%A1%E3%80%826.%E8%AF%B7%E6%8A%95%E6%A0%87%E4%BA%BA%E5%8F%8A%E6%97%B6%E5%8A%9E%E7%90%86CA%EF%BC%8C%E4%BB%A5%E5%85%8D%E5%BD%B1%E5%93%8D%E6%9C%AC%E6%AC%A1%E6%8A%95%E6%A0%87%E3%80%82%E6%B2%B3%E5%8C%97CA%E8%81%94%E7%B3%BB%E6%96%B9%E5%BC%8F%EF%BC%9A4007073355%E3%80%82%3C/u%3E%3C/p%3E%3Cp%3E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向 涿鹿县东风路小学、张家口中小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闫振华,张艳芳,联系电话: 15832356123,15003234055。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涿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3-6586300
电子邮箱:zljsj_001@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投标人,收费金额(元):0。
13.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