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28小区公共空间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石河子市28小区公共空间提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8004001250796)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发改投资发〔2025〕563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市
3.项目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133300.43平方米,分两期建设:(1)一期包括道路及铺装工程21120.21平方米、生态整治工程53916.22平方米、建构筑物工程6项、土石方工程量98742.19立方米及附属配套设施。(2)二期包括道路及铺装工程17152平方米、生态整治工程 41112平方米、建构筑物工程7项、土石方工程量75185.98立方米及附属配套设施。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8004001250796001001 石河子市28小区公共空间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标段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133300.43平方米,分两期建设:(1)一期包括道路及铺装工程21120.21平方米、生态整治工程53916.22平方米、建构筑物工程6项、土石方工程量98742.19立方米及附属配套设施。(2)二期包括道路及铺装工程17152平方米、生态整治工程 41112平方米、建构筑物工程7项、土石方工程量75185.98立方米及附属配套设施。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 E6608004001250796001001 | 石河子市28小区公共空间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报告、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包含效果图)、方案设计、设计概算等及业主所提出合理设计变更、服务、承诺等全部工作内容,参与后续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初步设计深度满足施工图设计条件要求) | 3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建筑工程相关行业)。 3、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存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至 2024 年,若 2024 年未出的则提供2021 年至 2023 年)财务审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报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自成立到投标截止时间,未跨一个自然年度的须提供近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12月18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12月23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自行获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7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递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6年01月07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八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0512-58188553;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网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93-2015570
十一、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智然阳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新疆石河子市 | | 地 址: | 石河子市上海城A座大户型11楼135号 |
| 联 系 人: | 吴俊豪 | | 联 系 人: | 冯姗姗、韩昊、许盼盼、高嘉辉 |
| 电 话: | 0993-2602087 | | 电 话: | 1399932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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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