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黑石镇黑石水厂扩建工程一期工程(设备采购安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皋兰县黑石镇黑石水厂扩建工程一期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已由皋兰县水务局以皋水行审[2025]4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皋兰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申请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亿达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皋兰县黑石镇黑石水厂扩建工程一期工程(设备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皋兰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
2.2项目名称:皋兰县黑石镇黑石水厂扩建工程一期工程(设备采购安装)
2.3项目地点:皋兰县黑石镇黑石水厂
2.4招标内容:水处理设备、反冲洗泵室、低压配电装置、工程信息化设备采购安装(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招标范围:一标段设备采购:水处理设备、反冲洗泵室、低压配电装置、工程信息化设备的制造、运输、装卸、厂内外仓储、保管、安装、成品保护、保险(人身及设备)、施工配合、调试运行、检测验收、设备的使用及维护、人员培训、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质保期服务以及设备资料的移交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二标段监理:服务本项目涵盖的所有设备的安装,运行,调试,交付验收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2.6资金来源:申请财政资金
2.7投资金额:691.06元
2.8标段划分:二个标段(一标段:设备采购;二标段:监理)
2.9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5天货到现场,完成安装,运行,调试。
2.10交货地点: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11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一标段设备采购: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担和完成本招标项目实际履约能力的制造商;投标人近三年(指2022年07月01日至今)有类似项目(含净水设备)供货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合同须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参数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中同时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
(2)二标段监理: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单位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投标人须持有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指2022年07月0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配备一名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近三个月(2025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职工社保证明(包括职工姓名、缴费基数、缴费序列号等信息),以上人员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并将承诺书编入投标文件中,中标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2024年度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后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票据凭证(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后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5投标人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及“无拖欠工程材料款的承诺书(格式自行拟定)”,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3.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的承诺、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并编入投标文件中(说明及承诺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7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指2022年07月01日至今)没有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并将承诺书编入投标文件中。
3.8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中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严禁工程分包转包,严禁设计与施工、施工与监理单位之间存在隶属、连带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承诺书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1日—2025年07月26日
4.2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1日09时30分
5.2递交地点: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交易通)兰州市电子交易平台 V3.0(https://ez.lzggzyjy.cn/bid-ejiaoyi-lzs/)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MTSF格式一份、TS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 http://www.lzztbjd.cn:9002/(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皋兰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
联 系 人:魏於科
联系电话:13919098027
联系地址:皋兰县石洞镇北辰路95号
5.5接收投诉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 http://www.lzztbjd.cn:9002/(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皋兰县水务局
联系人:华有武
联系电话:0931-5721188
联系地址:皋兰县石洞镇北辰路95号
注: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水利工程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2.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单独递交原件备查,若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行为,将对其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中标人各项资格证明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非法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皋兰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
地址:皋兰县石洞镇北辰路95号
联系人:魏於科
联系电话:13919098027
2.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亿达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皋兰县建德家园B区003幢1层102号
联系人:魏静
联系电话:15693056001
3.备案单位:皋兰县水务局
2025年0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