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丽江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低空经济暨无人机综合验证基地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云南省 2025-05-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丽江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项自一期--低空经济暨无人机综合验证基地已在丽江市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完成备案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云南昇道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丽江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低空经济暨无人机综合验证基地全过程咨询服务;
2.2项目地点:丽江市古城区玉泉路丽江文化旅游学院以北地块;
2.3项目总投资:约7000万元(以实际造价为准);
2.4建设内容:丽江无人机综合验证基地建设地点位于丽江市古城区玉泉路丽江文化旅游学院以北地块,海拔高度为2479m米。本项目选址地点距离丽江机场30公里,场地西侧宽126米,东侧宽101米,北侧长839米,南侧长799米,用地总面积约122.88亩。
项目规划建设一条30米×600米长无人机专用跑道一条,除跑道外,项目还规划建设配套服务设施约2.3万余平米,其中包括:地上建筑面积约22000平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91平米,包括青少年活动中心、室内试飞馆、大数据中心、综合验证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设备用房等。
2.5招标范围:
(1)项目管理部分:与本项目有关的项目策划、范围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合同管理、设计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绿色建造与环境管理、信息与知识管理、沟通管理、风险管理、工程全过程的资料编制、收集、整理、汇总、提交、收尾管理等内容,具体范围以合同签订为准(上述工作内容可根据项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2)监理部分:建设项目从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结算、工程竣工决算、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勘察、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进度、质量、成本、变更等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投资、变更、索赔、争议)管理、信息(资料)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组织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等。施工现场协调管理、施工准备阶段(包含前期现场所涉及的所有工作)、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工作,并负责监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具体范围以合同签订为准(上述工作内容可根据项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3)造价咨询部分:本项目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工程造价争议鉴证(上述工作内容可根据项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2.6服务周期:
(1)项目管理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最终验收移交完成之日止;
(2)监理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3)造价咨询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竣工财务决算完成之日止。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的相关要求,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效,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或备案。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
3.2.1监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的一方。联合体成员与独立投标单位之间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按联合体协议书分工,同一分工范围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3财务要求
3.3.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本年度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公司财务情况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4业绩要求: 无
3.5人员配备要求
3.5.1项目总负责人(总咨询师)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注册一级建造师,可同时兼任专项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须注册在牵头方);
3.5.2专项负责人
(1)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建筑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可同时兼任项目管理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须注册在监理单位);
(3)造价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联合体投标时,须注册在造价咨询单位);
上述人员相关注册类证书均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2022年01月至今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书面声明,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6.2投标人2022年01月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6.3投标人2022年01月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6.4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7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13日至2025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原件(如法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获取招标文件。
4.3采取网上获取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所需资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资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资料。代理机构邮箱:..com。
4.5 采取线上发售方式,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4.6 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启
5.1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5年06月0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5.2地点:昆明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