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资格条件和第五章招标人要求部分内容进行澄清变更,具体内容详见澄清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澄清文件后以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特此说明。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青海省公司三、联系方式
|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青海省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64号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 |
| 联系人:李女士 | 联系人:葛景润、丁强 |
| 电 话:0971-6118630 | 电 话:0971-6327712 |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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