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1086]JHXM[CS]20250026
二、项目名称:东宁市小绥芬河干流治理工程(二期)监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东宁市小绥芬河干流治理工程(二期)监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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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冠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60号院4号楼4202室 | 334,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东宁市小绥芬河干流治理工程(二期)监理服务):
服务类(北京市中冠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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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程监理服务 | 东宁市小绥芬河干流治理工程(二期)监理服务 | 东宁市小绥芬河干流治理工程(二期)监理服务 | 一、、工工程程内内容容:: 1、绥阳镇小绥芬河干流新建及加培堤防、新建及重建穿堤建筑物、新建护岸。 2、东宁市小绥芬河干流治理工程(二期)工程监理服务 3、东宁市小绥芬河干流治理工程(二期)水保监理服务 二二、、工工程程监监理理要要求求:: 1、施工现场必须保证2名专业监理人员常驻在场,且监理人员具备在网上可查询的相应资质证书(若经 查询监理证书虚构或不符,建设单位有权与其终止协议) 2、监理企业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 法现象。 3、保证工程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对进场工程材料核对检测报告。 4、负责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拟派监理人员应具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资格。 5、保证售后质量。 6、对施工现场安全、质量、进度施工进行监督。 | 合同签订后365个日历日内完成服务 | 按照技术参数要求验收 | 334,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亚晶、陈爱莲、郑志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支付方式:电汇、现金。由中标/成交人支付。于中标/成交结果成立后三日内以银行转账、现金或电汇方式一次付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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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东宁市小绥芬河干流治理工程(二期)监理服务 | 0.5054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东宁市小绥芬河干流治理工程(二期)监理服务):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评审价格 | 最终报价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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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冠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5.67 | 14.00 | 10.00 | 79.67 | 334,000.00 | 334,000.00 | 1 | 1 | |
黑龙江省龙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0.83 | 5.00 | 9.94 | 65.77 | 336,000.00 | 336,000.00 | 2 | 2 | |
黑龙江宏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2.67 | 1.00 | 9.94 | 63.61 | 335,900.00 | 335,900.00 | 3 | 3 | |
江苏跃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7.00 | 3.00 | 9.96 | 59.96 | 335,500.00 | 335,500.00 | 4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宁市水务局
地址:东宁市团结路169
联系方式:180453289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牡丹江杰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金港湾国际花园17号楼8号门市
联系方式:0453-3743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牡丹江杰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453-3743888
牡丹江杰航项目管理责任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