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602202500019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路灯维修材料(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02 09:30:00,更正为:2025-12-08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2-02 09:30:00,更正为:2025-12-08 09:30:00。
一、删除招标文件中5.4.2.评标细则及标准详细评审: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具体标准和要求:1.投标人提供的响应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的,每有一项为环境标志产品的得0.5分,非环境标志产品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5分。 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的认证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2.投标人提供的响应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的,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的得0.5分,非节能产品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5分。说明: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的认证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评标分值:3分);
二、原招标文件中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价格分(具体标准和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评标分值:30分)更正为:招标文件中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价格分(具体标准和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评标分值:33分)。
三、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服务要求内容1.质量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全新合格未开封的产品(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及拆卸痕迹。同时应确保没有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等其他合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2.中标供应商须负责LED投光灯1、LED模组1、LED模组2、LED模组3、LED模组4、LED模组5、LED模组6、LED模组7、LED模组8、LED模组9的现场检测工作,现场检测工作完成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样品,样品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签订采购合同。以上相关全部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更正为:服务要求内容1.质量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全新合格未开封的产品(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及拆卸痕迹。同时应确保没有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等其他合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2.中标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LED投光灯1、LED模组1、LED模组2、LED模组3、LED模组4、LED模组5、LED模组6、LED模组7、LED模组8、LED模组9的样品,样品须满足采购人需求。以上相关全部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2.商务要求: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进度安排:1、本项目采用 “固定单价、据实结算、总价控制” 模式采购。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分批供应货物,每批次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6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该批次货物结算金额的 90%,其中两年累计支付达到合同金额或合同期满时合同终止。本项目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按采购人实际需求数量进行供应并据实进行结算;更正为: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广安区城区范围内 ;付款进度安排:1、进度款, 本项目采用 “固定单价(以中标供应商报价明细表为准)、据实结算、总价控制” 模式采购。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分批供应货物,每批次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6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该批次货物结算金额的 90%,其中两年累计支付达到合同金额或合同期满时合同终止。本项目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按采购人实际需求数量进行供应并据实进行结算;
五、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4.其他要求:一、报价规则:本项目采用 “固定单价、据实结算、总价控制” 模式采购。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分批供应货物。供应商报价需提供对应单价的总价。 三、★供货与价格风险承诺:本项目需按采购人要求分批供货,供应商在报价时需充分考量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并承诺自行承担全部价格波动风险(需单独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由供应商自行拟定)。 更正为:3.4.其他要求:一、报价规则:本项目采用 “固定单价(以中标供应商报价明细表为准)、据实结算、总价控制” 模式采购。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分批供应货物。供应商报价需提供对应单价的总价。 三、★供货与价格风险承诺:本项目需按采购人要求分批供货,供应商在报价时需充分考量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并承诺自行承担全部价格波动风险。
具体内容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为线上交易模式,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仅供公告使用,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如有更正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查看更正后的内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广安区市政环卫所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恒荣街7号
联系方式:0826-2222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安安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安市广安区北辰办事处滨江安置房二楼
联系方式:0826-6901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826-6901199
广安安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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