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盐城市大丰区实验小学2026年春学期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TCCG-A2025121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
一、招标条件
本盐城市大丰区实验小学2026年春学期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8.58000000万元,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实验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盐城市大丰区实验小学2026年春学期食堂餐饮服务。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盐城市大丰区实验小学2026年春学期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盐城市大丰区实验小学2026年春学期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投标,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须是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9日23时59分到2025年12月27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7日,每天
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02:30时至06:00时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注明邮箱及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各投标人可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公司联系人领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9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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