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智能家居产业园项目一期-产业研发综合体项目及配套工程
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智能家居产业园项目一期-产业研发综合体项目及配套工程已绍兴滨海新区经济发展局以2506-330652-04-01-565842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袍江汽车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袍江汽车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本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绍兴市滨海新区袍江片区斗门街道汤公路。
2.2工程规模:用地面积约为15369㎡,总建筑面积约40000㎡。主要用于新产品制造研发基地建设,配套商务办公及旅游消费一体化商业等建设。
2.3总投资:约50000万元。
2.4本项目招标估算价:约332.12万元。
2.5本项目建安造价:约24000万元。
2.6服务目标:
?设计: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设计任务书要求等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如国家颁布新规范、新标准,则按新规范、新标准的要求执行。
?其他: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
2.7服务范围及内容:
?设计:绍兴智能家居产业园项目一期-产业研发综合体项目及配套工程设计,包括可研报告、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及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与项目相关的所有专业技术评估、工程项目报批报审配合、建设过程驻场设计服务、项目各阶段验收配合、围护设计等工程建设期间的其他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中标后,按合同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等,方案设计时应严格控制投资,进行限额设计。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总体规划、方案设计;②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与评估;初步设计(包括工程经济分析、工程概算等发改委、规划等部门审批所需的资料、装配式专项汇报方案以及单独成册的成果文件等),包括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不含变配电)、消防、幕墙、建筑智能化、电梯、抗震支架、充电桩、储能站、装修、5G信息化建设、信息管网、标识标牌、钢结构、基坑支护、环保、卫生、节能(含节能评估)、人防、海绵城市、立面亮化、绿色建筑、配电房、开关站(土建)、煤气调压站(土建)、园林绿化(含室外景观、环艺)、室外管线、室外道路、场外给排水(雨、污、废)、室外照明、景观绿化小品等所有设计内容;③负责完成并制作总图、建筑、结构、机电、室外管线综合等全部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对发包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根据项目开发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发包人进行报审工作,根据审查结果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发包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④效果图(总平面图、总鸟瞰图、环境布置图、交通分析图、部分单体建筑平、立、剖及透视效果图,包括东西南北四个立面);⑤土地勘测定界测绘;⑥套型面积数据分析;⑦其它相关专题报告编制与评估:包括社会风险稳定性评估、水域占补平衡、通航及防洪影响评估、水土保持评估、环境影响评估、交通影响评价、施工影响道路风险评估、节能评估、土壤氡浓度检测等,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专题报告编制与评估。
?其他:提供设计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各阶段设计调整修改和完善,配合招标人组织实施与各阶段设计相关的审查、专家论证等,配合完成与项目相关的各类审批及专家审查论证,配合完成工程报批报建工作,整个建设过程派常驻现场的设计代表,提供设计协调配合、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设计变更、参加各阶段验收,配合工程结算和审计等;协助及配合招标人进行招标、编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等;为本项目开展并提供全建设周期BIM技术服务,提供建设各阶段BIM成果和模型(包括三维建模图、分析碰撞点数据资料、最终运维模型及周边航空摄影成果制作等)。
2.8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其中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提交完整报批方案文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期实施,其中设计方案通过规划管理部门评审通过后30天内提交完整的报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30天内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具体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招标人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2.9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11.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11.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图审合格证上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设计合同内项目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设计项目业绩(必须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内容)。
注:①业绩总建筑面积以单个设计合同载明的总建筑面积为准;
②业绩认定以提供的合同、图审合格书为准(缺一不可),投标文件中装订工程设计合同、图审合格书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允许非完整合同复制件,但须包含封面、签署页、项目性质规模),如以上证明材料未体现评分项中所要求业绩特征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
3.2.2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04月至2025年06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04月至2025年06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并应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4.3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4.4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4.4其他: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4.招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4.2 ?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获取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自行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
□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6万元(不得超过10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需一次性足额缴纳,不可多转、少转或分多笔转入。
6.2缴纳方式: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出的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等(不包括现金)。
6.2.1转账缴纳要求:
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恒信农商银行城东支行;账号201000332252384000408;
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账号6228400377663640661;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6.2.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中自主选择办理。
6.2.3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办妥相应手续。
□6.2.4本项目对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最高等级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须具备条件。
注:1.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2.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2日09时3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7.2.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2.2其他:现场递交,递交地点: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延安东路660号新地大厦)附楼3楼指定开标室。
8.其他有关内容
8.1本次招标是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定标办法:票决法。
8.2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11.监督部门: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袍江汽车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三江西路8号地址:绍兴市玛格丽特商业广场西区1幢3楼
联系人:金工联系人:陈骐
联系电话:0575-89117376联系电话:13867536348
2025年08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