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峰开发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峰开发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 )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发改革局以漳芗发改审[202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金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漳州金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28092.07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漳州金峰开发区(规划部门红线范围内);
2.2.项目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北环城路以北、迎宾西路以东、漳华路以西、纵四线以南(包括漳龙物流园、三宝物流园、南山片区)。内容主要为该片区污水管网的修复、管道清淤、增设各工厂污水流量检测仪,雨污管道错混接改造,以及由于污水管道开挖而造成的雨水管道及路面的修复。污水管道改造总长约26.00km,补充新建污水管道5.20km,其中3.20km为污水压力管。雨水管道改造总长约10.00km;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金峰开发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审批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勘察与测量(如有)、施工图设计、BIM技术服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等工作。
②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金峰开发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的相关工程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③采购范围: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5006.85万元【其中设计费暂定为¥196.6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4810.20万元(其中暂定金额为0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为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施工工期为1080个日历天,设计周期为接到招标人任务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1)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采购: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合格标准及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a.①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和②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b.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或【c.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2)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家数为一家,若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家数为一家,分包单位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5)投标人或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含主体工程分包单位)、法定代表人(含主体工程分包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6)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操作说明详见漳州市程项目交易中心相关通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31日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04月25日 09: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Front/%EF%BC%89%E9%87%87%E5%8F%96%E6%97%A0%E8%AE%B0%E5%90%8D%E6%96%B9%E5%BC%8F%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AD%89%E7%9B%B8%E5%85%B3%E8%B5%84%E6%96%99%E3%80%82%E6%9C%AC%E6%8B%9B%E6%A0%87%E9%A1%B9%E7%9B%AE%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D%BF%E7%94%A8%E6%B1%9F%E8%8B%8F%E5%9B%BD%E6%B3%B0%E6%96%B0%E7%82%B9%E8%BD%AF%E4%BB%B6%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88%B6%E4%BD%9C%E8%BD%AF%E4%BB%B6%E6%9C%80%E6%96%B0%E7%89%88%E6%89%93%E5%BC%80%E3%80%82%E6%8A%95%E6%A0%87%E4%BA%BA%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90%8E%EF%BC%8C%E5%BA%94%E6%A3%80%E6%9F%A5%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5%90%88%E6%B3%95%E6%9C%89%E6%95%88%E6%80%A7%EF%BC%8C%E5%90%88%E6%B3%95%E6%9C%89%E6%95%88%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BA%94%E5%85%B7%E6%9C%89%E6%8B%9B%E6%A0%87%E4%BA%BA%E5%92%8C%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7%9A%84%E7%94%B5%E5%AD%90%E5%8D%B0%E7%AB%A0%EF%BC%9B%E6%8B%9B%E6%A0%87%E4%BA%BA%E6%B2%A1%E6%9C%89%E7%94%B5%E5%AD%90%E5%8D%B0%E7%AB%A0%E7%9A%84%EF%BC%8C%E9%A1%BB%E9%99%84%E6%8B%9B%E6%A0%87%E4%BA%BA%E5%AF%B9%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7%9A%84%E6%8E%88%E6%9D%83%E4%B9%A6%E3%80%82%3C/p%3E%3Ch3%3E%3Cstrong%3E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04月25日 9:3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4.1条款。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4月25日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7.5.1条款
8.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7.5.1条款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Front/%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h3%3E%3Cstrong%3E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金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金达路2 号金峰众创园
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 0596-2621860,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6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fujianpingcheng@163.com
电话:0596-2913128,传真:/
联系人:小吴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Front%3C/p%3E%3Cp%3E%E8%81%94%E7%B3%BB%E7%94%B5%E8%AF%9D%EF%BC%9A0596-2032597%3C/p%3E%3Cp%3E%E6%8B%9B%E6%8A%95%E6%A0%87%E7%9B%91%E7%9D%A3%E6%9C%BA%E6%9E%84%E5%90%8D%E7%A7%B0%EF%BC%9A%E6%BC%B3%E5%B7%9E%E5%B8%82%E8%8A%97%E5%9F%8E%E5%8C%BA%E4%BD%8F%E6%88%BF%E5%92%8C%E5%9F%8E%E4%B9%A1%E5%BB%BA%E8%AE%BE%E5%B1%80%3C/p%3E%3Cp%3E%E5%9C%B0%E5%9D%80%EF%BC%9A%E7%A6%8F%E5%BB%BA%E7%9C%81%E6%BC%B3%E5%B7%9E%E5%B8%82%E8%8A%97%E5%9F%8E%E5%8C%BA%E5%85%83%E5%85%89%E5%8C%97%E8%B7%AF%E5%BB%BA%E8%AE%BE%E5%B1%80%E5%A4%A7%E6%A5%BC5%E6%A5%BC%3C/p%3E%3Cp%3E%E8%81%94%E7%B3%BB%E7%94%B5%E8%AF%9D%EF%BC%9A0596-2934113%E3%80%810596-2934367%3C/p%3E%3Cp%3E%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5%90%8D%E7%A7%B0%EF%BC%9A%E6%BC%B3%E5%B7%9E%E5%B8%82%E5%B7%A5%E7%A8%8B%E9%A1%B9%E7%9B%AE%E4%BA%A4%E6%98%93%E4%B8%AD%E5%BF%83%3C/p%3E%3Cp%3E%E5%9C%B0%E5%9D%80%EF%BC%9A%E6%BC%B3%E5%B7%9E%E5%B8%82%E9%BE%99%E6%96%87%E5%8C%BA%E6%B0%B4%E4%BB%99%E5%A4%A7%E8%A1%97100%E5%8F%B7%E6%BC%B3%E5%B7%9E%E5%B8%82%E8%A1%8C%E6%94%BF%E6%9C%8D%E5%8A%A1%E4%B8%AD%E5%BF%83%E5%9B%9B%E5%B1%82%3C/p%3E%3Cp%3E%E8%81%94%E7%B3%BB%E7%94%B5%E8%AF%9D%EF%BC%9A0596-2032597%3C/p%3E%3Cp%3E%3C/p%3E%3Cp%3E%3C/p%3E%3C/div%3E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