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执法取证设备
项目编号:6202506061469500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光宇117777118590报价起止时间:2025-06-12 09:00-2025-06-12 09:46
采购单位: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3、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南京名都ZCS-MDRL6 |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数据采集器; 技术参数:1.外观结构要求: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划伤、裂缝、变形和污染。表面涂层均匀,不起泡、龟裂、脱落和磨损,金属零部件无锈蚀及其他机械损伤,具有安全锁定装置,防止未经授权的拆卸。 2.数据接口:当管理服务器与其他公安业务系统具有对接功能时,其数据接口应符合GA/T947.4-2015中5.3的要求。;技术参数:3.具有执法记录仪接入注册功能、数据采集功能、数据浏览功能、数据上传功能、数据清空功能、数据自动删除功能、时间校正功能。;技术参数:▲4.故障报警功能:当执法数据采集设备产生网络中断、存储器溢出等异常情况时,应3s内在本地同时发出可听和可见报警指示,可听报警指示的声压应≥80dB(A),持续时间不小于5min,报警期间应可通过人工干预撤除可听报警指示。当有新的报警产生时,应能重新发出可听报警提示。可见报警指示应保持到故障完全恢复后才可消失。;技术参数:▲5.数据存储:系统盘不低于120G,存储容量不低于24T。(以实际供货为准) ▲6.接入能力:可同时接入20台执法记录仪,且支持mini usb/type-C接口。 ▲7.充电电流:在接入能力满负荷条件下采集接口充电电流≥1300mA。;技术参数:8.数据采集速率:在接入能力满负荷条件下的平均单路数据采集速率应≥15MB/s。 9.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接触放电±8kV,空气放电±15kV,试验中无任何状态改变,工作正常。 10.工作噪声: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工作站噪声应≤40dB(A)。;技术参数:11.异常状态监控:执法数据采集设备中的存储空间、CPU使用率、内存使用率达到设定阈值时,应能进行告警。 12.操作系统登录安全性检验:数据采集管理软件登录密码应具有复杂性要求,密码长度至少8位,并且密码不能为连续数字或同一个数字。;技术参数:11.异常状态监控:执法数据采集设备中的存储空间、CPU使用率、内存使用率达到设定阈值时,应能进行告警。 12.操作系统登录安全性检验:数据采集管理软件登录密码应具有复杂性要求,密码长度至少8位,并且密码不能为连续数字或同一个数字。;技术参数:16.视音频播放功能:支持4K(3840×2160)超高清视频播放,支持播放最高分辨率为4K(3840×2160)的H.264、H.265、MPEG-4格式的视频文件。 17.飞行模式功能试验:支持执法记录仪接入后自动切换为飞行模式,断开外部网络连接。;技术参数:▲18.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技术参数:▲19.必须无缝接入我单位现有执法音视频管理平台,实现设备的统一管理、统一配置、视频调阅;可兼容现有执法记录仪设备接入,实现自动采集、自动充电、自动校时、自动上传、音视频数据自动推送、自动关联、存储分配等功能,不影响我单位业务连续性。提供现有执法记录仪管理系统开发商出具的数据采集器及记录仪数据正常接入平台承诺函。;技术参数:▲20.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视为无效投标,报财政监管部门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次要参数要求: | 22套 | 418000.00 | 南京名都ZCS-MDRL6 |
附件: 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数据采集器采购需求.docx
响应附件要求:产品参数中标“▲”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不低于技术参数中具体规定的要求,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青秀区 南湖街道 贤宾路3号(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送货备注: 供应商在供货时,须提供数据采集器生产厂厂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确保产品质量和合规性,否则做无效标处理(原件备查)。
四、商务要求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产品要求: | 必须按意向品牌/型号提交产品、所供产品为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产品。 |
交货时间: | 成交的商家要在3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合同签订之后10工作日内完成货物供应,否则按违约进行处理。 |
质保期: | 所有货物质保期不少于2年。 |
交货地点: | 按客户要求送达指定的地址(包含广西区内乡镇) |
付款条件: | 本项目无预付款,货到交货地点且经过采购人确认后验收合格后,成交人开具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100%的合同价款(无息) |
验收要求: | (1)验收时,采购人将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货物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对成交人所供货品组织验收。采购人可要求将货物抽样封存,送至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封存送检过程中,须采购人与成交人同时在场。若检测结果表明,抽样送检的货物不能达到采购文件中的货物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或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等货物本身存在缺陷,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在十个自然日内更换所有货物,其损失全部由成交人承担。货物送检检测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2)验收不合格的货物,成交人应保证返工或重做时间不超过15天,逾期按交货延误予以处罚,每逾期1日扣成交总额的1%。 |
售后服务: | 质保期内产品有质量问题的,供应商须上门免费更换(注:小配件须8小时上门免费更换,大配件须24小时上门免费更换)。 |
其他要求: | (1)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供货成本及参数要求再进行报价,如供应商低价恶意竞价、且成交后无法按要求提供货物或者所供货物型号与要求不符的,采购人将按虚假竞标处理,并保留因耽误采购人使用时间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权利,故在报价前请仔细评估自身履约能力,谢绝恶意竞价、不按要求报价、成交后无故放弃、不按合同履行等违约行为。对出现此类行为的预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根据竞价询价违约处理规则,依法依规提请政采云平台进行处理,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本次采购已指定品牌、型号及性能指标,为保障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供货时请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授权书、供货证明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报价时以附件上传pdf文件,并提供原件备查;如无法提供则视为无效报价。 (3)为确保所供产品为全新原厂产品并具备原厂质保,签订供货合同后请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供货证明原件(加盖厂家公章)、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加盖厂家公章)作为验收材料。未能有效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予验收通过并提请采购云平台进行处理,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明确承诺在承接此项目后不得转包或分包他人来实施,否则视为无效竞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