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214-LVXN-G2025-0002
二、项目名称:新吴区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整合规划方案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无锡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牵头单位)、 江苏同方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勘测有限公司(成员单位) | 12320200466283831T、91320200732244166U | 无锡市金水路8号、无锡市清扬路123号418室 | 89.39(均分制) | 1488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新吴区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整合规划方案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48 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9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4〕122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规范深度和要求,经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后逐级上报自然资源部。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底完成。 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48 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93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规范深度和要求,经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后逐级上报自然资源部。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邢海洋、杨瑞华、朱培瑜、符新新、陶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中标金额100万-5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8%;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七折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23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吴分局(本级)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龙山路9号
联系人:王杉
联系电话:0510-810215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无锡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滨湖区滴翠路100号B栋1201室
联系人:杨培强
联系电话:198263786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培强
电话:1982637868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