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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2025-2027年农村公路“三特桥梁”专业化养护检查服务及桥梁健康监测项目

江苏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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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2025-2027年农村公路“三特桥梁”专业化养护检查服务及桥梁健康监测项目

2527JC-1标段

1.招标条件

海门区2025-2027年农村公路“三特桥梁”专业化养护检查服务及桥梁健康监测项目已由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委办公室、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海办〔2025〕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海门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通市海门区交通运输局。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该项目2527JC-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海门区2025-2027年农村公路“三特桥梁”专业化养护检查服务及桥梁健康监测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即2527JC-1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对海门区农村公路上约37座大桥、特殊结构桥梁、老旧桥梁开展专业化养护检查服务,最终桥梁座数按实际结算。并对通吕运河上货隆大桥、包场大桥进行轻量化健康监测。

2.2招标内容:

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中定期检查的深度要求,对“三特桥梁”开展每月一次的专业化养护检查,对“三特桥梁”已布设永久观测系统的开展每年一次的变形观测,未布设永久观测系统的,布置永久观测系统并开展每年一次的变形观测。按月度形成相关检查报告。

包场大桥、货隆大桥轻量化健康监测主要包括:结构安全监测软硬件系统设计(参照《公路长大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公路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桥梁监测实施指南》及《江苏省普通国省道桥梁轻量化监测系统建设指南等文件》)与实施、实时竖向挠度监测、结构振动监测、既有裂缝监测、关键截面应变/温度监测;数据分析维护期(维护至2028年5月31日)软硬件系统运行维护(包括网络使用、电费等)、人工现场检查(包括监测设备及线路检查等,每季度1次)、数据维护分析评估、阶段分析报告(每季度末人工检查之后提交,一年4次)等。监测系统能本地独立存储和共享监测数据,需将数据对接至江苏省新版桥梁监测系统。

2.3计划服务期:2025年6月1日——2028年5月31日(其中轻量化健康监测的建设工期3个月,其余为维护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或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0年 1 月 1 日以来(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承担过桥梁定期检查项目或桥梁专业化养护检查服务项目。

(3)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桥梁或桥梁隧道专业),并担任过桥梁定期检查项目或桥梁专业化养护检查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类型:试验检测类)为C级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示的不一致的,以江苏省交通厅建设管理处解释为准);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合同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同)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7.联系方

招标人:南通市海门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海门区静海路192号

联系人:钱卫华

电话:0513-82216084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88号海外联谊大厦1407室

邮政编码:226000

联 系 人:黄立浩19951565585、张立新、陶军

联系电话:19951565585

电子邮箱:jsjzszfgs@126.com

行政监督: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1号(市政务中心北停车楼12楼)

电话:0513-59003761

异议联系人:黄立浩、钱卫华

电话:19951565585、0513-82216084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8.3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中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建立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资格审查资料优先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并确保与“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的内容一致。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52853032)。

8.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7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7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如显示为虚拟开标室的,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确认具体地点)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场,开标会议通过腾讯会议软件进行直播,投标人可在线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会议号:209-351-075)。

8.6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须折算成“日历天”。

8.7投标单位预约参加本项目投标后,如放弃参加本项目投标,应提前向招标人发函进行说明;否则,招标人在重新招标且资格要求未发生变化时有权拒绝相关单位继续参加本项目投标。

8.8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以下简称《试验检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试验检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试验检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试验检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试验检测标准文件》为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2025410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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