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营口市人民医院)购置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804-00121
项目名称: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营口市人民医院)购置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我院超声科原有设备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患者量;超声诊断技术不断发展,引进新技术,需招标采购新设备,质量标准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交货地址为营口市人民医院,鲅鱼圈区海平路3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至质保期结束;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5日09时30分至2025年05月0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21750bd6d482-5dfd),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 2、本项目将采取“不见面”方式进行开标。若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指定时间进入辽宁政府采购网参加项目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操作,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将无法参与项目评审。 3、纸质标书在开标及评标后邮寄至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4、本项目只接受线上报名。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营口市人民医院)
地址: 营口市鲅鱼圈区海平路3号
联系方式:0417-6165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024-23381114
邮箱地址:xmz024@qq.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61356010400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传琪
电话:024-2338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