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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修改造采购设备设施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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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修改造采购设备设施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82-2025-00050

3、项目名称: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修改造采购设备设施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018.659521(万元)

6、最高限价:916.793569(万元)

7、采购需求:

我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修改造,我市刊江大道、广济大道、永宁大道等29 处道路交通设施设备及后台固件版本低、图像模糊、识别错误率高、超期服务、故障率高、补光装置不符合要求,急需更新补建和升级改造;对镇处之间的道路增设14个区间测速;在玉湖路(江堤路交叉口至武穴大道交叉口)共计1957米的路段安装中央隔离护栏,并对永宁大道、广济大道、刊江大道、沿江大道、明珠路、粮食路、民主路等其它道路和凤凰路、学府路等部分主次干道标线不清的路段进行复线复涂标识复建标牌,更新防撞筒、爆闪灯、交通标线;对交警指挥中心机房及交通管理平台改造升级;电警设备相关配件辅材。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完成交付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5%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在近三年期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行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4)供应商或供应商的上级单位及上级单位所辖分公司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含业务范围湖北“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符合性证书)三级及以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允许分公司投标(法人和其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投标,一个法人只能授权一个本地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06日至2025年05月12日,每天00:00至12:00,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项目分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登录https://36.138.4.215/qysca/out/login办理汇聚CA,办理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13367130583。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05月13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使用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的制作,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可以点击已报名的项目点击文件递交按钮即可跳转到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1249761225@qq.com。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 5、政府采购监督单位:武穴市财政局 6、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采购)《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武穴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和《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各投标供应商如有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联系电话400-112-9919,027-88660911。 8、按照国务院各级营商环境及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要求,本项目为中小微企业开展信用融资“政采贷”业务。 9、此项目所采购的货物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预留份额为 20%,其中交通护栏等设施必须百分百面向中小微企业,其余不足部分按比例补足至 20%的预留份额,且同时提供此20%份额货物生产厂家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穴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武穴市城东新区

联系方式:18986751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江英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穴市玉湖路12号

联系方式:139717176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工

电话:13971717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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