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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2024年城市排水防涝通道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标段

绥化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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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1204G25082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伦市2024年城市排水防涝通道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海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海伦市2024年城市排水防涝通道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发改(2023)12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和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伦市2024年城市排水防涝通道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海伦市。

2.3建设规模:第一标段:建设修砌石砌明渠B和C路线总长1315m,其中:B西大沟(BK0+000至BK0+725),C南大沟(CK0+000至CK0+590);第二标段:建设修砌石砌明渠A和D路线总长2428.37米,其中:A南大沟(AK0+000至AK1+523.635),D南大沟(DK0+000至DK0+904.739)。(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93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第一标段:9,509,767.54元;第二标段:14,549,648.1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任命文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2025年06月-2025年08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

3.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执行。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实际需要而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6.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6.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7各标段不允许兼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08月27日17时00分至2025年09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2日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海伦市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5-572952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九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华润欢乐颂2栋3层3G098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7804654861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海伦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5-5799399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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