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001]FJLXZB[GK]2025003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文旅厅官方微信、微博运营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福建新浪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福州市鼓楼区怡山路福大怡山青年创新创业中心5层 | 492,000.00元 | 89.4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2(福建省文旅厅官方微博运营):
服务类(福建新浪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2-1 | 互联网信息服务 | 福建省文旅厅官方微博运营 | 福建省文旅厅官方微博运营 | 福建省文旅厅官方微博运营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福建省文旅厅官方微博运营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开始服务 | 项 | 福建省文旅厅官方微博运营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492,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吴克仲 |
评审专家: | 肖彬 、陈友兵 、李燕平 、郑美玉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人应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
以下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称: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账号:651859664。中标人应自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缴交代理服务费,若未在前述期限内足额付款,代理机构有权通过诉讼程序追索款项及违约金,由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2福建省文旅厅官方微博运营:0.73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性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2)符合性审查: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3)政策性价格扣除情况: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
联系方式:吴克仲 0591-8767238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2号楼3层
联系方式:0591-83702156/177590312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晶晶、柯宇萌、夏丹丹
电话:0591-83702156/17759031267
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