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因我方在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过程中对付款比例条款存在疏漏,现对原文件付款比例条款作出如下更正,并就调整原因说明如下:
1、竞谈文件中付款方式中的付款比例原条款“于买方厂区内安装调试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完毕后,6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40%的二期款”变更为:“于买方厂区内安装调试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完毕后,6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30%的二期款”。
2、本调整不涉及技术参数、资质要求等核心条款变更,不影响投标人实质性响应。
3、补遗公告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请各投标人知悉!
中铁建港航局集团(舟山)建筑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