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疑 人:义乌市正轩家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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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李金辉
委托代理人:/电话:19034580059
我单位于2025年7月23日收到贵公司对金华市金东区光南小学办公家具及中转房配套采购项目提出的《质疑函》,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质疑本项目中标单位产品制造商中山市汉威思家具实业有限公司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数据于本次浙江大昌家具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的数据不符。质疑回复:该质疑不成立,评标委员会根据浙江大昌家具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据进行打分,且浙江大昌家具有限公司承诺未提供虚假材料。质疑事项2:供应商浙江大昌家具有限公司商务技术评分政策分得了满分,质疑提供虚假资料从而获得政策分。质疑回复:该质疑成立,7月28日,由原评标委员会根据浙江大昌家具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品目清单不符,因此不能给予1分的节能产品政策分,政策分得分为1分。感谢贵单位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如果你单位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本答复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向金华市金东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依法提起投诉。- 质疑回复.pdf(693.2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