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2401-441802-04-01-260505 | |||||||||||||||||||||||||
投资项目名称 | 清远市和秧合社农旅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清远市和秧合社农文旅项目一号地块三期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清远市和秧合社农文旅项目一号地块三期工程 | |||||||||||||||||||||||||
公示名称 | 清远市和秧合社农文旅项目一号地块三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5年8月4日 11时0分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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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 合格候选人代码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广州鸿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1440101MA5AYDR59K | 1964.152569(万元) | 参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23)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或以上。 | 施工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工程的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通知为准。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杨燕娜 | 资质资格:粤1442019202006730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广东恒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440881MA4WB7BR30 | 1990.646716(万元) | 参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23)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或以上。 | 施工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工程的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通知为准。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王培有 | 资质资格:粤144171844467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春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1440881MA52BU851P | 1951.801914(万元) | 参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23)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或以上。 | 施工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工程的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通知为准。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张武 | 资质资格:粤1422019202100258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广州白天鹅酒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91440101MA59MY1J9B | 1977.674196(万元) | 合格 | 150个日历天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鲁显芳 | 资质资格:粤1442006200700805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广东佳林建设有限公司 | 91440101MA59K06P6B | 1980.088520(万元) | 参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23)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或以上。 | 150个日历天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高明元 | 资质资格:粤1442018201903472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东粤清农文旅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莲塘村委会辖区内一门式政务服务中心6层607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刘卓健 | 联系电话 | 13802513915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东粤清农文旅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637-83333998 | |||||||||||||||||||||||
联系地址 |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莲塘村委会辖区内一门式政务服务中心6层607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8月06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08月09日00时00分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