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卢氏县公安局新办企业印章刻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采购人:卢氏县公安局
2、项目名称:卢氏县公安局新办企业印章刻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3、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5-124、LSGZ[2025]346-ZC199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采购内容概况:本项目为卢氏县公安局新办企业印章刻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现卢氏县新办企业印章刻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将符合国家标准的印章在企业执照办理当日同步免费发放,落实企业开办零收费,一套五枚(含: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所有公章均为新型防伪光敏带芯片印章,印章刻制数量最终以实际刻制数量为准。预估为1500套。(具体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6、预算资金:¥525000.00元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9、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交货期:每套印章2小时内刻制交付
11、质保期:2年
12、服务期限:1年
13、磋商范围:磋商文件及服务内容及要求包含的全部内容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或在公安部门备案登记(提供备案证明);
4、须提供企业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企业附加税的缴费证明,依法免税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企业(2022-2024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自行承诺;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承诺>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EF%BC%89%E5%85%AC%E7%A4%BA%E7%9A%84%E4%BC%81%E4%B8%9A%E4%BF%A1%E6%81%AF%E7%BD%91%E9%A1%B5%E6%88%AA%E5%9B%BE%EF%BC%8C%E6%9F%A5%E8%AF%A2%E5%86%85%E5%AE%B9%E9%A1%BB%E5%8C%85%E5%90%AB%E5%85%AC%E5%8F%B8%E5%9F%BA%E6%9C%AC%E4%BF%A1%E6%81%AF%E3%80%81%E8%82%A1%E4%B8%9C%E4%BF%A1%E6%81%AF%EF%BC%89%3C/p%3E%3Cp%3E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注:査询时间必须是磋商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EF%BC%89%EF%BC%8C%E7%82%B9%E5%87%BB%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9%80%89%E6%8B%A9%E2%80%9C%E4%BA%A4%E6%98%93%E4%B8%BB%E4%BD%93%E7%99%BB%E5%BD%95%E2%80%9D%EF%BC%8C%E5%9C%A8%E6%89%80%E5%8F%82%E4%B8%8E%E9%A1%B9%E7%9B%AE%E5%8F%B3%E4%BE%A7%E7%82%B9%E5%87%BB%E5%8F%82%E4%B8%8E%E6%8A%95%E6%A0%87%EF%BC%8C%E5%8D%B3%E5%8F%AF%E7%9B%B4%E6%8E%A5%E4%B8%8B%E8%BD%BD%E6%9C%AC%E9%A1%B9%E7%9B%AE%E7%A3%8B%E5%95%86%E6%96%87%E4%BB%B6%E5%8F%8A%E5%85%B6%E7%9B%B8%E5%85%B3%E8%B5%84%E6%96%99%EF%BC%9B%3C/p%3E%3Cp%3E
办理CA证书:http://***/bzzx/008001/20231102/4defc9b5-408e-47f2-9e9f-1f376a06ee1f.html%3C/p%3E%3Cp%3E
2、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11月25日08时00分至2025年12月10日08时40分;
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EF%BC%89,%E5%9C%A8%E7%BA%BF%E5%87%86%E6%97%B6%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6%B4%BB%E5%8A%A8%E5%B9%B6%E8%BF%9B%E8%A1%8C%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8%A7%A3%E5%AF%86%E7%AD%89%E3%80%82%E6%AF%8F%E4%BD%8D%E4%BE%9B%E5%BA%94%E5%95%86%E7%9A%84%E8%A7%A3%E5%AF%86%E6%97%B6%E9%97%B4%E4%B8%BA%E5%BC%80%E6%A0%87%E6%97%B6%E9%97%B4%E8%B5%B730%E5%88%86%E9%92%9F%E5%86%85%E5%AE%8C%E6%88%90%E3%80%82%E5%9B%A0%E4%BE%9B%E5%BA%94%E5%95%86%E5%8E%9F%E5%9B%A0%E6%9C%AA%E8%83%BD%E8%A7%A3%E5%AF%86%E3%80%81%E8%A7%A3%E5%AF%86%E5%A4%B1%E8%B4%A5%E6%88%96%E8%A7%A3%E5%AF%86%E8%B6%85%E6%97%B6%E7%9A%84%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3%80%82%3C/p%3E%3Cp%3E
4、本项目为全电子招标,不再收取磋商文件费用。
四、磋商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五、供应商资料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的响应文件的信息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供应商需要完善主体库信息。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六、磋商时间及开评标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08时40分;
2、开标地点: 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3、评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电子评标室。
七、其他事项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等因素,因供应商操作不当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磋商文件、无法开标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开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3、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开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卢氏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0398-7863556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解放路中段
监督单位:卢氏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
联系人:杨晓娟
电话:18639896116
地址:卢氏县靖华西路南侧
采购人:卢氏县公安局
联系人:吕佳霖
电话:17839808880
地址:卢氏县靖华西路南侧
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伟
电话:13781036331、18239890957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街10号(聚龙城)4号楼13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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