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中心城区城镇污水水质净化及资源化利用工程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红塔区中心城区城镇污水水质净化及资源化利用工程监理招标488e0c0b-f77b-4ed4-bc54-98062bb04d57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488e0c0b-f77b-4ed4-bc54-98062bb04d57 | ||
| 建设规模: | 红塔区中心城区城镇污水水质净化及资源化利用工程主要包括:再生水处理设施、配套再生水管网工程、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总投资约7838.0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7041.16万元,监理服务费约130.93万元488e0c0b-f77b-4ed4-bc54-98062bb04d57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监理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6-10-13 11:34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0877-6986371 |
| 备注: | 无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玉溪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白超 |
| 办公电话: | 18187719030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锦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白超 |
| 经办人: | 白超 | ||
| 办公电话: | 18187719030 | 移动电话: | 18187719030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0400202600198001001 |
| 标段名称: | 红塔区中心城区城镇污水水质净化及资源化利用工程监理招标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10-20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11-03 09:00 |
| 开标地点: | 红塔区1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30.93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涉及本项目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包括设计阶段、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玉溪市红塔区中心城区,以玉溪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为“第二水源”,建设的水经再生水厂处理后沿玉溪大河及道路铺设干管,一部分分别输送至东风水库下方南北沟两个方向及刘总旗灌片,解决沿线城市杂用水和灌片农灌问题;一部分输送至大瀑布下方水池,进入人工湿地净化工程进一步提升水质后补给至玉溪大河。 |
| 计划监理工期(日历天): |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 拟派项目总监最低资格等级: | 无 |
| 拟派项目总监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执业证书须注册在投标单位,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常驻施工现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1个类似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拟派总监理工程师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担任过1个类似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备注:类似业绩指2021年1月1日至今(在建或已完成)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业务手册,业绩时效界定:2021年1月1日至今的中标通知书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或竣工验收日期或监理业务手册竣工日期均为有效)。 |
| 其他: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2023年~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成立年限不足3年的按成立年份提供,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企业无需提供。3、拟派往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不包含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4人(包含市政、安全、造价等专业)、资料员不少于1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4、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5、其他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链接])”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均无行贿犯罪记录。(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5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11-03 09:00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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