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遂宁市安居区拦江镇、保石镇、分水镇土地整治项目已由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遂自然资规函〔2025〕3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遂宁市安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由区级财政资金保障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遂宁市安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在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赋码:/,经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遂自然资规函〔2025〕32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顺泰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一个标段
建设规模58.2345公顷,预计可新增耕地50.0018公顷,其中水田8.4277公顷。。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最低不低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按照各行业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1.5近五年已完成( 0个)类似项目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 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 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 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3多个标段的,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3.4投标人在信用方面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