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房建市政综合评估法-无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投标人:一、因招标人名称变更,现澄清如下内容:1、原招标人名称肇庆市高要区高宏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肇庆市高要区高宏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原招标人联系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城区广新二路黎雄才艺术馆文化工艺一条街二楼202室(仅作办公场所)变更为:肇庆市高要区南岸银星路2号三楼301室(仅作办公场所)。二、本项目相关招标人主体责任将由肇庆市高要区高宏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三、如投标申请人在2025年12月26日00时00分(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澄清公告发布之日前(含澄清公告发布当日)已开具投标保函(含电子保函)或保险单或开具的投标保函(含电子保函)的,均无需就此变更保函。四、澄清公告纳入本次招标范围,若本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有悖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响应招标文件、澄清公告编制投标文件。特此公告。肇庆市高要区高宏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智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1月12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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