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城镇结合部排水防涝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广元市昭化区葭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广元市昭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昭发改审批[2026]149号 | ||||
建设地点 | 广元市元坝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对昭化区(渔泉路、杨家湾路等)排水防涝设施进行改造。1、改造DN600HDPE中空壁塑钢缠绕雨水支管网15.13公里、DN800HDPE中空壁塑钢缠绕雨水支管网2.23公里;2、改造截洪沟5.74公里,断面为2×1.8米;整治道路边沟2.89公里,断面为0.6×0.8米;3、改造雨水检查井632座、雨篦子960个、配套物联感知设备20套等。;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5600.0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设计、施工等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6.6勘察:0.0; 设计 :1.69; 监理 :0.0; 施工:14.91;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6-10-16 00:00至2026-10-21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6-10-16 00:00至2026-10-21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提供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注:拟任本项目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本次比选公告截止日前上个月在本单位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3.招标金额为估算金额,具体以实际招标金额为准。凡有意参加比选、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参照相关收费标准、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的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及市场行情进行报价,本项目需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仅作为报价排名,报价最低者为中选人,最终代理费参照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 1980号)规定标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招标项目中标金额为基数计算收费额×80%×二次报价/招标文件载明的招标代理服务费×100%。二次报价不高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招标代理服务费)。4.申请单位提供比选公告发布截止日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 提供比选公告发布截止日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无不良记录官网查询截图;提供项目负责人、专职技术人员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人员信息截图。5.上述资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鲜章,请各比选申请单位按上述资料范围上传相关证明资料,资料若有1项内容不符合要求或超范围上传资料,资格审查均不予通过,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报名截止日将相关人员证件扫描件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发送至731827535@[链接]。 (注:提交申请资料时不提供报价资料) | ||||||
联系人 | 周女士 | 联系电话 | 0839-23700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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