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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南雄市江头镇大汉风电场一期项目升压站及送出工程EPC总承包

韶关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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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HDTDZ046/16-ZB-351)

一、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韶关南雄市江头镇大汉风电场一期项目升压站及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广东华电南雄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东省南雄市主田镇、江头镇、雄州街道

2.2 项目规模:50MW/110kV送出线路、升压站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开工令为准),投产日期2025年11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施工总承包-大汉风电场一期项目升压站及送出工程EPC总承包(CHDTDZ046/16-ZB-35101):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建设,招标人仅提供核准文件、站址初步选址范围、线路路径初步选址,除甲供设备(主变、GIS)的采购外其它所有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除甲供设备(主变、GIS)外的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和供应;升压站、送出线路(含对侧间隔)等所有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施工(含环水保工程);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业主已办理的除外),办理项目涉及的所有专题报告、各类证件以及因项目实施各阶段设计方案调整及电网公司要求所造成的相关专题调整报告和文件等编制、评审及获取批文;办理法律法规要求的开工报建手续,负责项目建设用地、塔基用地、施工用地、临时用地的征租地工作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线路塔基的青赔、征租地补偿费、协调工作经费、会务费、税费、建设用地招拍挂费用及耕地占用税、土地出让金、契税、土地使用税(仅限于建设期)、林木砍伐变更手续办理、林地恢复补偿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环境保护补偿费,地表附作物补偿费(青苗、林木、植被等)、地表设施拆迁补偿费(废弃建构筑物、林木、坟墓、场内10kV及以下引起障碍的线路等所有相关费用);负责完成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植被恢复工程、土地复垦工程;投标人自行承担施工辅助工程、施工电源工程、施工期供水工程等等;投标人负责以发包方名义办理并网手续(含整个风电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并网协议、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接入系统工程手续、并网验收、并网调试等等一揽子工作;负责整个项目建设周期过程中的各类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手续办理协调工作、并网手续办理协调工作、政府部门、村委村民及接入电网施工协调工作、施工阻工及征租地协调解决工作);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南方电网标准完成项目的试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建专业试验、电气专业试验、设备单体调试试验、项目系统联合调试试验、涉网试验等等)、负责110kV线路的所有工作(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及主管部门验收)、整个项目质量监督及取得并网通知书(可再生能源或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中心)、投产报批及相关验收、240h试运行、竣工验收、建设期间所有保险的投保以及各项手续办理工作等,直至移交生产期间实行全过程的总承包,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详见技术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总承包-大汉风电场一期项目升压站及送出工程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b.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c.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二级以上(含二级)许可;

d.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110kV等级及以上输电工程的工程E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且具有至少2项110kV等级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升压站(变电站)E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其他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5-08 10:15到2025-05-15 17: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请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访问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注册后,开展相关投标业务。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潜在投标人登录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信息登记”,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开票等信息。登记成功后,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自动开通,潜在投标人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

第三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标前质疑提交、开标签到、评标质疑回复等环节均须进行扫码签名,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手机终端APP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手机终端APP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四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确保投标客户端运行正常,建议潜在投标人下载投标客户端后,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开展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

第五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被保险人均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华电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一电子招投标菜单一参与的项目一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保险或保函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5-05-29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 2025-05-29 09:00。

6.3 开标地点: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其他

无。

八、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广东公司

张恒

020-82517893

九、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广东公司

耿楠

020-82518006

十、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广东华电南雄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南雄市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发展大道1号办公大楼406室

联 系 人:鲁瑜婷(商务)、彭宝定(技术)

电 话:18071746174、0751-8969037;13927826010、0751-8969106

电子邮件:424230082@qq.com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曹琦

电 话:010-83565821

电子邮件:cao-qi@chd.com.cn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08:00-20:0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22-8787进行问题登记。

10.3投标保证担保

咨询电话:010-85601885、18710239654

10.4平台统一客服

咨询热线:400-622-8787

服务时间:08:00-20:00

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联系时,可拨打本热线。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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