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文件要求:
| 3 | 行业荣誉 | 15 |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荣誉颁发时间为准): (1)每提供1个省级(不含副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安保或保安类荣誉的得50分,最高得50分; (2)每提供1个市级(含副省级)(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安保或保安类荣誉的得30分,最高得20分; 同一荣誉按级别高的计算,以上荣誉获得主体为投标人,不包含部门或个人荣誉。 以上二小项累计最高得70分。 注:①省级荣誉要求颁发单位为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直属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②市级荣誉要求颁发单位为市级人民政府及其直属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 2、投标人每获得1个区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应急处突类相关荣誉的得15分,最高得30分;本小项最高得30分。 以上二大项累计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相关荣誉证明材料扫描件(需能体现投标人信息); 2、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现修改为:
| 3 | 行业荣誉 | 15 |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荣获政府部门(不含内设机构)颁发的先进或优秀保安类荣誉。 (1)获得过省级(不含副省级)的,每提供一个得16分,最高得48分; (2)获得过副省级(或市级)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得15分; (3)获得过区级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以上三小项累计得分,最高得48分。 2、投标人每获得一个区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应急处突类相关荣誉的得26分,最高得52分;本小项最高得52分。 注:①省级荣誉(不含副省级城市):颁发单位须为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②地市级荣誉(含副省级城市):颁发单位须为地市级(含副省级城市)政府部门。③区级荣誉:颁发单位须为区级政府部门。 以上二大项累计得分,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相关荣誉证明材料扫描件(需能体现投标人信息); 2、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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