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津冀界至廊坊段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津冀界至廊坊段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津冀界至廊坊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5〕10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 《交通运输部关于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冀津界至廊坊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6〕250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唐廊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和国内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0%资本金+16%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64%国内商业银行贷款,招标人为 河北唐廊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概况: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津冀界至廊坊段(以下简称“本项目”)主线起自廊坊市安次区落垡镇津冀界,顺接拟建的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塘承高速至津冀界段,止于固安县固安镇,顺接正在改扩建的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廊坊至涿州段,全长35.391公里。本项目主线(含互通区)共设置特大桥24595.85米/1座,大桥705.5米/2座,涵洞9道。全线共设置互通式立交4座,其中,设置龙河、廊坊南服务型互通式立交2座,潘庄子、固安东枢纽型互通式立交2座。设置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3座,通道12道。设置匝道收费站2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本项目同步建设廊坊南互通连接线1条,起点位于廊霸线、南环路及西昌路交叉位置,终点与廊坊南互通A匝道顺接,连接线路线全长3.071公里。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34.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及有关设计规范执行。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防洪标准依据《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津冀界至廊坊段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执行,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及有关设计规范执行。2.1.3计划工期: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10月。2.2招标范围:2.1.3计划工期: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10月。2.1.4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K10+643-K17+181.5(TJ-3)及K25+647.7-K28+981.2(TJ-5)段主体工程施工部分,主要包括标段范围内的桥涵、互通及路基工程,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竣工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类别2个标段,标段号为TJ-3、TJ-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链接])”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30 09:00至2026-10-08 17:0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0-2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10月 21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链接]:9090/BidOpening)”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提出。联系人:鲁鹏,联系电话:0311-8308297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6-2122711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津冀界至廊坊段主体工程施工TJ-5 | 无 | 0 |
| 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津冀界至廊坊段主体工程施工TJ-3 | 无 | 0 |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富余道106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金石工业园瞪羚企业加速器 |
| 邮编: | \ | 邮编: | 050081 |
| 联系人: | 刘女士 | 项目负责人: | 曹琦(项目负责人)、鲁鹏 |
| 电话: | 0316-5899605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1-83082979 |
| 传真: | \ | 传真: | 0311-83082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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