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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财政预算评审绩效评价第三方协作机构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宝鸡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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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千阳县财政预算评审绩效评价第三方协作机构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志标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马营镇和谐路(高新四路)天耀雍华公馆A区4号楼二单元17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2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BBJ-CS-2025-0025

项目名称:千阳县财政预算评审绩效评价第三方协作机构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千阳县财政预算评审绩效评价第三方协作机构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8,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预算评审绩效评价1(项)详见采购文件298,000.00 298,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千阳县财政预算评审绩效评价第三方协作机构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8)《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千阳县财政预算评审绩效评价第三方协作机构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报告附注等资料),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6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证明资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1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1)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10日 至 2025年06月1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中志标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马营镇和谐路(高新四路)天耀雍华公馆A区4号楼二单元17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千阳县财政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千阳县财政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2、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根据事前、事中、事后整体打包委托报价情况按照评价资金量*中标费率收取,项目最高限价费率为:1.1‰;

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途径: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到中志标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马营镇和谐路(高新四路)天耀雍华公馆A区4号楼二单元1703室)现场获取(节假日除外),获取请携带: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千阳县财政局(本级)

地址:千阳县东大街

联系方式:0917-42424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志标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马营镇和谐路(高新四路)天耀雍华公馆A区4号楼二单元1703室

联系方式:18220708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鑫

电话:18220708657

中志标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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