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关于购买2025-2026年档案整理服务自行采购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拟开展2025-2026年档案整理服务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对光明区建筑工务署2025-2026年各类综合档案进行整理、立卷、组件归档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文书档案、声像档案、会计档案、议事机构档案、工程项目档案等。
项目名称:光明区建筑工务署2025-2026年档案整理服务
采购方式:询价
最高限价:856473.33元。
(一)服务范围:
1.档案整理服务
2.档案数字化扫描
3.提供档案耗材
4.协助档案管理相关工作
(二)服务期限:
2025年11月至2026年12月 (以实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期为14个月)
(三)服务内容
1.本项目采购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OA电子公文在线归档约14000件,纸质文书档案约4600件,会计档案约900卷,专业档案(业务档案)约4.6万件,专业档案(业务档案)约3700卷,档案数字化扫描约27万页等。
2.对上述文件按要求整理归档及数字化,包括但不限于:接收、鉴定、去重、分类、排序、编号、页码编制、信息著录、打印目录及档案盒、装订、装盒、上架等,其中超出卷盒幅面的文件叠装A4幅面大小;数字化标准扫描纸质档案、图像修正、上传挂接到对应系统(文书档案等挂接到区数字档案室系统,工程档案等挂接到市城建档案服务平台)。
(四)服务要求
1.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
2.《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
3.《深圳市档案局深圳市档案馆关于印发〈深圳市市级党政机关单位、市属国企档案整理标准〉的通知》(深档字〔2023〕4号)
4.《深圳市光明区区级党政机关单位、区属国企档案整理标准》
5.《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建规〔2022〕2号)
6.《深圳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与档案验收移交指南(2025版)》
7.《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2017)
8.《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02)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六)具有有效期内的档案主管部门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明文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能转包。
三、文件提交
(一)截止时间:2025年9月29日18点0分(北京时间)
(二)文件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企业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模板见附件处);
5.供应商经营资质;
6.供应商业绩;
7.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
8.供应商投标报价。
9.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等。
以上相关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确认,且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否则报价意见将不被采纳。
(三)递交方式:发送至gwshtb@szgm.gov.cn政务邮箱。
四、评标方式:
采购小组以综合比选的原则确定供应商。对响应供应商的经营资质、业绩、服务方案、投标报价等进行综合考量。
五、公告期限(三个工作日)
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9月29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项目联系人:麦工
联系电话:0755-882117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