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29泰州段科技兴安样板路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29泰州段科技兴安样板路建设项目 施工图设计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苏交公安〔2025〕137号 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 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S229泰州段科技兴安样板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泰州市
2.1.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S229泰州段科技兴安样板路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气象监测、积雪结冰预警设施、雾区诱导设施、下坡预警设施、弯道诱导设施、合流诱导设施、主动发光标志、行人过街预警设施等以及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市级科技兴安系统平台接入等。
2.1.3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时间为准,含试运行期5天),施工缺陷责任期:2年,设备质保期遵从设计文件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试运行期5天;缺陷责任期2年。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S229泰州段科技兴安样板路建设项目,设2个标段:
S229KJXA-SG1标:兴化、姜堰段行人过街预警、积雪结冰气象监测系统、雾天行车诱导、下坡车速提醒等,标段合同金额约2012171.51元;
S229KJXA-SG2标:泰兴、靖江段行人过街预警、积雪结冰气象监测系统(不含六要素气象站)、下坡车速提醒、弯道、合流预警等,标段合同金额约1749885.0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8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较好地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元的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或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
(5)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施工类);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E4%B8%AD%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3%80%82%3C/strong%3E%3C/p%3E%3Cp%3E%3Cstrong%3Ed.%E6%88%AA%E6%AD%A2%E9%80%92%E4%BA%A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BD%93%E6%97%A5%EF%BC%8C%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2%80%9C%E6%B1%9F%E8%8B%8F%E7%9C%81%E5%85%AC%E8%B7%AF%E6%B0%B4%E8%BF%90%E5%BB%BA%E8%AE%BE%E5%B8%82%E5%9C%BA%E4%B8%A5%E9%87%8D%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5%AF%B9%E8%B1%A1%E5%90%8D%E5%8D%95(%E9%BB%91%E5%90%8D%E5%8D%95)%E2%80%9D%EF%BC%9B%3C/strong%3E%3C/p%3E%3Cp%3E%3Cstrong%3E%EF%BC%88%3C/strong%3E%3Cstrong%3E6%3C/strong%3E%3Cstrong%3E%EF%BC%89%E6%8B%9F%E6%8A%95%E5%85%A5%E7%9A%84%E9%A1%B9%E7%9B%AE%E7%BB%8F%E7%90%86%3C/strong%3E%3Cstrong%3E%EF%BC%88%3C/strong%3E%3Cstrong%3E%E9%A1%B9%E7%9B%AE%E8%B4%9F%E8%B4%A3%E4%BA%BA%3C/strong%3E%3Cstrong%3E%EF%BC%89%3C/strong%3E%3Cstrong%3E%E8%A6%81%E6%B1%82%EF%BC%9A%3C/strong%3E%3C/p%3E%3Cp%3E%3Cstrong%3E%E6%8A%95%E6%A0%87%E4%BA%BA%E6%8B%9F%E6%8A%95%E5%85%A5%E6%9C%AC%E9%A1%B9%E7%9B%AE%E7%9A%84%E9%A1%B9%E7%9B%AE%E7%BB%8F%E7%90%86%3C/strong%3E%3Cstrong%3E%EF%BC%88%3C/strong%3E%3Cstrong%3E%E9%A1%B9%E7%9B%AE%E8%B4%9F%E8%B4%A3%E4%BA%BA%3C/strong%3E%3Cstrong%3E%EF%BC%89%3C/strong%3E%3Cstrong%3E%E5%BA%94%E5%85%B7%E6%9C%89%3C/strong%3E%3Cstrong%3E%E6%9C%BA%E7%94%B5%3C/strong%3E%3Cstrong%3E%E5%B7%A5%E7%A8%8B%E4%BA%8C%E7%BA%A7%E5%8F%8A%E4%BB%A5%E4%B8%8A%E5%BB%BA%E9%80%A0%E5%B8%88%E6%B3%A8%E5%86%8C%E6%89%A7%E4%B8%9A%E8%B5%84%E6%A0%BC%3C/strong%3E%3Cstrong%3E%E6%88%96%E9%80%9A%E4%BF%A1%E4%B8%8E%E5%B9%BF%E7%94%B5%E5%B7%A5%E7%A8%8B%E4%B8%93%E4%B8%9A%E4%B8%80%E7%BA%A7%E5%BB%BA%E9%80%A0%E5%B8%88%3C/strong%3E%3Cstrong%3E%E6%B3%A8%E5%86%8C%E6%89%A7%E4%B8%9A%E8%B5%84%E6%A0%BC,%E5%85%B7%E6%9C%89%E7%9C%81%E7%BA%A7%E5%8F%8A%E4%BB%A5%E4%B8%8A%E4%B8%BB%E7%AE%A1%E9%83%A8%E9%97%A8%E6%A0%B8%E5%8F%91%E7%9A%84%E6%9C%89%E6%95%88%E3%80%8A%E6%96%BD%E5%B7%A5%E4%BC%81%E4%B8%9A%E5%AE%89%E5%85%A8%E7%94%9F%E4%BA%A7%E7%AE%A1%E7%90%86%E4%BA%BA%E5%91%98%E8%80%83%E6%A0%B8%E5%90%88%E6%A0%BC%E8%AF%81%E4%B9%A6%E3%80%8B%EF%BC%88B 证),2022年8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项目经理较好的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元的公路机电工程施工或智能化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含副职、技术负责人);且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的二分之一。(以自动生成的报表表3、4信息为准)
(7)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必须具有机电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8)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C证);
(9)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5月~7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如人员为退休人员返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证明;
(10)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1.4.4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提出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接收的文件也不予参加审查)。
3.4本工程投标人可以同时投2个标段,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若某一投标人在S229KJXA-SG1标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继续参与S229KJXA-SG2标的评审,不参与S229KJXA-SG2标的第二信封入围投标单位的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后,不因某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入选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运输厅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5194/OP/Login.aspx%EF%BC%89%E8%BF%9B%E8%A1%8C%E7%BD%91%E5%91%98%E6%B3%A8%E5%86%8C%EF%BC%8C%E5%B9%B6%E9%A2%86%E5%8F%9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2%3C/p%3E%3Cp%3E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
4.3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_/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_/。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采用信用承诺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人地址:泰州市鼓楼南路303号
招标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523-86393320
招标代理: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梅兰东路41-109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18262800296、0523-86882209
电子邮箱:1414093865@qq.com
10.其他
10.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10.2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中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建立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10.3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10.4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10.5投标人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