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金开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金华开发区范围内房屋调查摸底服务单位入围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HJCG-2025-056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工作内容 | 入围单位 数量 | 服务时间 |
1 | 金华开发区范围内房屋调查摸底服务单位入围招标 | 在项目实施单位的配合下,协助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有关调查表格填写、房屋权证资料收集整理、矛盾纠纷调查、房屋现状拍照、建立调查对象档案(一户一档、分类汇总装订成册)、房屋征收成本测算、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协助选房、征收档案整理移交、数字化系统数据录入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家 | 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满3年 |
注:1.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府投资及国有企业须根据开发区相关规定从本项目中标单位中选择服务单位,服务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或部门)签订合同,具体以各项目实施单位(或部门)内部约定为准。 2.单个项目100万元及以上或国家规定或招标人要求必须另行招标的项目除外。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开标之日往前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与方式:
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16时止(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2、获取地点: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3、未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5、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5年5月14日09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二),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5月14日09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二),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从基本户公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公告地址: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非政府采购模块)上发布。
九、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金华金开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金华市四联路398号
联系人:赖先生
电话:0579-89156108
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宁远大厦11楼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79-82410965、151057985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