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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停车场及智慧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洛阳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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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停车场及智慧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5)0041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安县停车场及智慧化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10413.76万元,招标人为新安县汉关古道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其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安县停车场及智慧化改造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002)新安县停车场及

智慧化改造项目二标段(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安县停车场及智慧化改造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联合

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

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工程

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证明材料。

5、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投标,也可以由施工单位+设计单

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

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含)。

(3)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

文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

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002新安县停车场及智慧化改造项目二标段(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注册证书。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证明材料。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30日00时00分到2025年06月06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

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一办事指南一办事流程一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9日09时05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9日09时05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县停车场及智慧化改造项目已由新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南省企业投

资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新安县汉关古道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

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安县停车场及智慧化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5)0041号

3、项目代码:2409-410323-04-01-177360

4、建设地点:新安县境内。

5、项目总投资:10413.76万元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范围包括38个停车场的改造,其中包括3个立体停车场及35个普

通停车场改造,共4014个停车位:共设置充电桩493套,其中包括7kw直流充电桩100套,60kw

直流充电桩393套。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立体停车位(基础加固、结构加固、墙体隔断粉刷、

照明消防及通风系统改造)、普通停车场改造(地面改造、停车位划线、内墙粉刷、照明消

防及通风系统改造),充电桩设备、配电站、变压器及电缆敷设、设施设备基础、智能化停

车场管理系统,以及其他基础辅助设施的建设等。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为EPC总承包;二标段为监理。

9、招标范围:

一标段(EPC总承包):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

二标段(监理):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10、质量要求:

一标段(EPC总承包):

(1)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2)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二标段(监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1、计划工期:

一标段:1年(完成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全部内容);

二标段:同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EPC总承包):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联合

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

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工程

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

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证明材料。

5、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投标,也可以由施工单位+设计单

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

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含)。

(3)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

文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

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标段(监理):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注册证书。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证明材料。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点击“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

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一办事指南一办事流程一

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6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

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

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一办事指南一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

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9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

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lyggzyjy.ly.gov.cn/BidOpening进入,在

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

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

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

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

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

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

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

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

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

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强招标人:新安县汉关古道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新安县汉关街道南京路77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79-67286295

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与周山大道交叉口西北侧名门世家19幢907室

联系人:贺英杰

电话:13623793666

监管部门: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961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安县汉关古道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新安县汉关街道南京路77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79-6728629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与周山大道交叉口西北侧名门世家19幢907室

联系人:贺英杰

电话:13623793666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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