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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评委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见附件二】;
3、供应商响应文件被否决原因【见附件三】;
4、中标人投报业绩【见附件四】;
5、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五】
6、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平顶山市第三十二中学2025年平顶山市第三十二中学学生公寓消防改造项目的中标人,其他本标段的供应商未中标。
7、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有投诉,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8、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9、监督部门:平顶山市石龙区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4005455186X
联系电话:0375-2527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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