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台江鳌峰消防站(施工)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榕发改审批〔2024〕169号、榕发改审批〔2024〕200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市财政局统筹安排, 招标人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台江区亚兴路与鳌兴路交叉口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台江鳌峰消防站(施工)为一级消防站。项目总用地面积6872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709.54平方米,其中地下340 平方米,地上5369.54平方米。主体为1栋建筑物、门卫,包含执勤楼、附属楼、训练塔、篮球场、训练跑道、道路、沙坑、室外总体。执勤楼地下1层、地上4层,檐口高度19.75m;附属楼地上4层,檐口高度17.4m;训练塔地上6层,檐口高度21.5m;门卫地上1层,檐口高度6.8m。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发包人交付的原始场地需完成的三通一平、经施工图审查通过的工程;包含但不限制于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含试桩)、基坑支护、主体结构、建筑屋面、幕墙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及照明、给排水工程、暖通、环保、电梯设备安装及室外配套设施、景观绿化、海绵城市、夜景照明、人防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系统、标识标线、信报箱、室外管网、防雷等所有本项目施工内容的申请及施工,具体以发包人审核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验收的施工图为准。 (2)本项目施工水电(含临时用水用电)、雨污接驳、通信接入、管线及破路开口、外部道路至红线内部的施工便道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申请、设计及施工,并通过职能部门验收。 (3)中标人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消防、人防、环保、规划等部门竣工验收备案。(4)中标人需负责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以及市政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永久性用水、用电、电信、宽带、燃气、排水、排污等的申请等相关事宜。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为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3000~30000平方米的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892903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4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为起算点,3个月内完成桩基施工,6个月内完成地下室主体结构施工,8个月内完成主体工程封顶,14个月内完成室内外装修、外架拆除,16个月内完成室外总体工程,18个月内完成规划、消防及竣工验收,若遇验收政策调整,也应在此规定时间内完成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12 08:00:00 至 2025-12-18 23:3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8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电子银行保函;④或电子担保保函;⑤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1-12 09:1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EF%BC%89%E3%80%81%E7%A6%8F%E5%B7%9E%E5%B8%82%E5%BB%BA%E8%AE%BE%E5%B7%A5%E7%A8%8B%E6%8B%9B%E6%8A%95%E6%A0%87%E4%BF%A1%E6%81%AF%E7%BD%91%EF%BC%88www.fzztb.org%EF%BC%89%E3%80%81%E7%A6%8F%E5%B7%9E%E5%B8%82%E7%94%B5%E5%AD%90%E6%8B%9B%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F%BC%88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EF%BC%89%3C/pre%3E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连江南路136号,邮编:350007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3411697,传真:/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邮编:350003
电子邮箱:fjthzb@163.com
电话:0591-87874767 ,传真:0591-87878463
联系人: 林凤芳/李文利/金宇彤/林淇/吴丽群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三层327
联系电话:0591-8782210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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