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宣传部新华报业传媒集团2025年度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新华报业传媒集团2025年度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新华报业传媒集团2025年度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5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江苏新华日报传媒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作为《新华日报》驻盐经营唯一机构,该公司提供的省级传播平台能够满足区委宣传部对于宣传工作的整体要求,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拥有丰富的传播渠道:专业服务团队;具有专业权威性与丰富经验、平台具有唯一性;且与省、市、县、区宣传部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积累了成熟的传播经验。本次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苏新华日报传媒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人民南路5号盐城国际创投中心北楼7020室(CN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13301800511N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9月18日至2025年09月25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种禹哲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大华东路1号
联系电话:15061187823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盛荣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丰华国际大厦5楼
联系电话:18921821878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盐城宏禄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大数据产业园1号楼701室
联系电话:15151080506
六、附件(见附件)
附件:新华专家论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