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T-NP250601
2.项目名称: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500000.00元
5.最高限价(元):500000.00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是在全面总结“十四五”时期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取得的成就、存在的问题,分析各项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全区住建事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形成总体性、趋势性判断,精准识别和研究事关住建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找出短板弱项,提出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思路建议,明确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保障措施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得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5)依法纳税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此项由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于磋商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查询系统中的查询结果为准)。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
4.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注:上述第(4)至(7)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1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249995243@qq.com);
3.方式:电子邮件形式发放;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地点:宁夏长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号评标室(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256号美铂大厦四层)。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7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宁夏长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号评标室(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256号美铂大厦四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https://jst.nx.gov.cn/)同时发布。
2.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供应商,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本公告附件中报名登记表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2249995243@qq.com后进行登记,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发至供应商邮箱。
3.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活动一律不予接受。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银川市文化西街6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256号美铂大厦四层
联系人:白杰、白雪、张奇慧
电 话:0951-8620486、18609507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路遥
电 话:0951-5032021
代理机构:宁夏长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