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石井净分公司2025年在线与干化监控存储优化项目(项目编号:YG1202500567)。
二、项目类别:工程类。
三、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四、采购内容:确定一家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石井净分公司目前拥有468路监控摄像头,存储容量668TB,计划对监控系统进行扩容改造,增加一套存储服务器,使其满足水务局对在线站点以及污泥干化区域视频监控保存3年要求,并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服务。
备注:该项目所用相关设备到货后,依次施工,制定安全措施和办公保障方案,进行现场技术交底,保证施工过程中不影响分公司日常办公。完工后,施工单位需要将旧网线、电缆、套管等运离并自行处置。
五、项目最高总限价(含税):¥195,615.39(人民币壹拾玖万伍仟陆佰壹拾伍元叁角玖分);其中不含税工程造价为179463.66元,暂列金为15607.52元,绿色施工安全措施费为5611.57元,税率为9%。
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及暂列金为非竞争性费用,在报价时须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不得参与竞争,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二)①供应商应当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②供应商需提供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供应商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供应商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机电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同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注:根据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四)专职安全人员要求: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注: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本项目专职安全人员。②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应提供其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以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加盖单位公章。
(五)2022年1月1日至今,最少具有一项视频监控系统安装或改造的业绩(提供发票凭证、合同复印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金额及实施内容、合同盖章、签订日期、业主盖章确认的竣工报告/验收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六)其他要求: 成交通知书出具10日内,供应商须提供项目所涉及的视频存储设备原厂证明函以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承诺售后服务时间不少于三年)并加盖制造商公章,逾期提供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并接受相应处罚措施。
(七)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格式见《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
(八)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格式见《非联合体响应承诺函》)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10月11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0日09时:00分。
十、其他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二)计划工期:60日历日。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石井净分公司。
(四)施工质量要求、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五)登记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1.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7日18时:00分。
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7日18时:00分。
3.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供应商须在广州公共资源采购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称采购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gzsun.com.cn。
(2)采购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成功办理报名的供应商请按照采购平台指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响应保证金金额如下:¥ 3,000.00 (人民币叁仟元整)
响应保证金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划达对应项目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在平台完成项目登记后,在平台首页右上方“我的项目”模块,找到已完成登记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模块,即可查看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信息。
(六)供应商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响应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www.gzsun.com.cn/fwzn/003003/list.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响应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3.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阳采购平台一概不接收。
4.供应商应使用Edge,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最新版本,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未在公告时间内参与项目的采购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5.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采购平台。
6.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若供应商发生不履约行为情形的,供应商自愿接受采购人按《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经营建设项目参建企业不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处理。具体处理标准详见合同草案附件。暂停参与我公司采购活动的单位清单及处理时限见下表。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处理期限 |
1 | 广东高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8月14日-2026年8月13日 |
2 | 广州运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2025年8月21日-2026年8月20日 |
9.报价要求:供应商需按国家法定并适应本项目类型的税率报价,报价中应包含为实施本项目所包含的全部税费,本报价表税率仅限增值税,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应为9%,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应为1%,其中,国家法律法规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规定。
(七)现场踏勘及采购答疑会
1.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踏勘活动。
2.本项目不需要现场采购答疑会。
3.本项目不举行在线答疑。
(八)递交方式、解密时间、报价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在采购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2025年10月27日09时:00分至 2025年10月27日10时:00分。逾时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响应。
3.报价地点:在线报价。
(九)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www.gzsun.com.cn)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38890841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9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赖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916083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9160999
十三、平台技术支持
如响应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采购平台技术客服协助处理。
系统注册、账号登录异常联系电话:020-89160831,020-89160508
文件制作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20-89160590
咨询受理微信二维码:
采购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0月11日
